懷孕後, 有許多注意的地方, 在用藥方面, 更需謹慎, 不同時間用藥, 產生的後果也不同。 那麼孕期如何科學用藥呢?
用藥時間最關鍵
一般而言, 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內, 稱為安全期。 這個時候胚胎細胞數量較少, 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響, 細胞損傷難以修復。 如果胎兒品質不高, 機體會優勝劣汰, 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產。 如果是這個時候服了藥物, 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 因為如果這個時候不小心服了藥物, 又沒有任何流產徵兆, 一般表示藥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 可以繼續妊娠。
孕5周-8周稱高敏期。 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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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8周至孕5個月稱為中敏期。 此時是胎兒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的時期, 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 但多數不引起自然流產, 致畸程度也難以預測。 此時是否終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 全面考慮後再作決定。 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臍血、B超監測胎兒生長情況, 瞭解鼻骨長度以及頸項皮膚厚度。 若發現胎兒異常應予引產, 若是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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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各時期禁用藥
懷孕3個月內禁用藥:抗組胺藥、抗凝血藥、抗癲癇藥、抗癌藥、磺胺類藥等。 如氨甲喋呤、氮芥、敏克靜、苯妥英鈉等。
整個妊娠期禁用藥:抗感染藥如鏈黴素、四環素、氯黴素;影響內分泌的藥物如丙酸睾丸素、己烯雌酚、他巴唑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等。
妊娠後期至接近分娩時的禁用藥物:麥角新堿類藥、峻瀉藥、奎寧、奎尼丁、巴比妥類藥、利血平、阿司匹林、嗎啡及其他鎮靜催眠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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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禁用的中藥:螈青、天雄、烏頭、附子、野葛、水銀、巴豆、芫花、大戟、地膽、紅砒、白砒、水蛭、虻蟲、蜈蚣、雄黃、雌黃、牽牛子、幹漆、麝香等。
但是, 對於孕期用藥也不要走極端。 近年來, 社會上不乏這樣的報導:孕婦有病卻不敢用藥, 或醫生開了處方還將信將疑, 不去取藥, 自己“硬挺”, 以致貽誤病情, 殃及胎兒。
孕期用藥誤區包括:
一、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 以致病情加重。
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 藥物選擇不合理。 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 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 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 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 甚至危及孕婦生命。 例如,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可導致胎兒早產、宮內死亡、新生兒窒息並可危及孕婦生命;糖尿病母親妊娠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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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用藥牢記三原則
一、當需要用藥時, 孕婦應請教醫生, 不要自行服藥。 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二、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 3個月以後, 除生☆禁☆殖☆禁☆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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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 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