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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孕期應當做多少次B超檢查

孕期應當做多少次B超檢查?

雖然B超檢查非常必要, 但並不可以隨意去做,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 在適當的時間接受適當的檢查。 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看, 孕婦採用超聲波檢查的次數以2~3次為宜, 不要超過3次。

一般情況下是20~24周做第一次排畸檢查。 懷孕早期。 除了婦科的常規檢查之外, 應通過B超確定宮內的妊娠是否正常。 例如宮腔內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徵象, 而在子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回聲, 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就可以診斷子宮外孕。 所以一般提倡於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明確是否是宮內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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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2周做進一步排畸, 瞭解其發育情況並確定胎兒方位。 懷孕中期。 大約在閉經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 以確定胎兒有無畸形和生長發育是否正常。 因為如果這時發現胎兒不正常, 在閉經20周以內中止妊娠, 是比較適宜的。

最後一次建議在36~38周, 分娩前確認下胎位、羊水以及胎盤等各種情況。 懷孕晚期。 即閉經36周以後, 做B超可以明確羊水多少以及胎盤的功能。 羊水過多或過少, 以及胎盤鈣化或功能不良, 都不應再繼續妊娠。 必要時需進行剖腹產。

如果有先兆流產, 需瞭解胚胎情況或被懷疑可能懷有畸胎的孕婦, 則屬例外。 在這種情況下, 千萬別因為害怕B超對胎兒有影響而拒絕接受檢查。 至於有些准媽媽為了早日得知胎兒性別而專門做個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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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頗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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