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何謂宮縮?
Ans:子宮出現收縮現象就叫宮縮。 從懷孕開始, 子宮會自然出現零星且不規則的收縮;這種宮縮通常強度不強, 孕婦也不會感到疼痛及造成子宮頸變化。 在醫學上稱這種收縮, 叫做「Braxton Hicks收縮」。
通常會一直持續到孕期最後一個月, 才變得比較不頻繁。 但到懷孕最後1、2周時又轉變為頻繁, 甚至10~20分鐘就收縮一次, 部分還呈現規律性。 到了懷孕最後期, 這種收縮還會令孕婦感到很不舒服, 稱為「假性陣痛」。 這時候的宮縮, 很難與進入待產的真正陣痛區分, 有時候必須到醫院檢查與進一步觀察才能知道。
Q2:何謂早產陣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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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一般要定義「早產陣痛」, 必須符合下列要素:
(1)要有規律的收縮
(2)要合併內診檢查子宮頸的變化。
也就是說在懷孕20~37周時, 子宮收縮頻率每20分鐘4次以上, 或一小時8次以上, 並由同一檢查者認定子宮頸有進行性變化〈變軟或80%以上的變薄〉, 或產婦之子宮頸于初次檢查時已有1公分以上之擴張, 即定義為早產陣痛。
Q3:早產宮縮特徵?
Ans:若子宮收縮頻度雖有增加, 但未達上述標準者, 則稱為「早產宮縮」。
一般不收縮時的子宮壓力大約是10mmHg, 當子宮收縮壓力增加到大於25 mmHg 的時候, 孕婦才會開始感覺到酸痛的滋味。 這種酸痛, 有點類似月經來臨般的腹痛, 不止下腹部不舒服, 還會痛到腹股溝甚至有持續性下背酸痛;嚴重的還會伴隨陰☆禁☆道分泌物增加及陰☆禁☆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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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引發宮縮的外力因素?
Ans:除了生理上自發性的宮縮之外, 有些外力狀況也會引發宮縮。
1.跌倒─腹部不慎受到撞擊時, 不但會壓迫到子宮內的胎兒, 也會因疼痛、驚嚇導致子宮內血液供給變少, 嚴重的撞擊甚至還會造成胎盤早期剝離, 危及媽媽與胎兒的生命。
2.提搬重物─拿重物或搬運物品時, 會在腰及下腹部用力, 引起腹部的壓迫及
子宮的充血, 所以會有流產、早產的危險。 若是不得已的情況〈如抱小孩〉, 最好先蹲下彎腰, 抱緊孩子或物品後, 再站起舉腰。
3.常見的病因─子宮感染或子宮外的感染, 如泌尿道感染、陰☆禁☆道炎。 胎盤異常、子宮異常或是子宮過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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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屈著身體或采壓迫腹部的姿勢─懷孕時由於重心前傾, 因此有許多准媽媽會不自覺地彎腰駝背, 但這樣的姿勢容易造成骨盤塌陷, 胎兒位置也無法保持在正確的胎位。 此外, 彎腰動作也會加重身體負擔, 造成背脊及腰椎疼痛感。 6.進行和非懷孕時同樣的性☆禁☆生☆禁☆活─懷孕時雖然可維持性☆禁☆生☆禁☆活, 但劇烈的性☆禁☆交動作及射☆禁☆精, 容易引發子宮收縮, 男上女下的姿勢也會壓迫腹中胎兒。 此外, 懷孕前三個月和最後一個月, 是胚胎著床發育和即將臨盆的敏感時期, 最好能節制或避免性☆禁☆生☆禁☆活。
7.身體處於長期的搖晃狀態、從事激烈的運動─由於劇烈運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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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冷水浴─突然的溫度改變, 會使通過身體的血流變少, 對於需要溫暖的子宮環境會有不當刺激, 進而造成收縮發生。
Q5:發生宮縮時處理應變原則?
Ans:當有宮縮時, 宜立即臥床休息(左側臥), 並計算一小時內宮縮次數, 注意有無早產症狀, 並且隨時觀察胎動。 若感覺胎動減少時, 先進食或以手搖晃腹部測試觀察;若確定有早產症狀或胎動減少情形, 則應到醫院求診。
而判別早產症狀如下:
1.子宮規則收縮陣痛, 至少10分鐘有一次, 且持續30秒以上。
2.陰☆禁☆道出血或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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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6:超過預產期時, 刺激宮縮的方法?
Ans:宜鼓勵孕婦多散散步, 多走動走動, 持續做懷孕期間常做的孕婦健康操, 以培養生產時所需之體力。 原則上耐心等待產痛自然發生。
坊間雖有一些偏方, 例如, 吸吮乳☆禁☆頭〈誘發腦下垂體刺激催產素分泌〉、射☆禁☆精〈精液中含有前列腺素, 會引發子宮收縮〉等……, 但因這些方式皆隱含潛藏危險, 因此醫師並不鼓勵用奇特的方法來刺激子宮引發生產。
早產宮縮常見原因
早產宮縮大部分原因不明, 約只有25%可以找到原因, 以下列幾項原因最常見:
1.子宮感染。
2.子宮外的感染, 如泌尿道感染、陰☆禁☆道炎。
3.胎盤異常, 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
4.子宮異常, 如雙角子宮, 子宮肌瘤、子宮肌腺症。
5.子宮過大,如多胞胎懷孕、葡萄胎。
6.早期破水。
7.子宮頸閉鎖不全。
8.前胎曾有早產病史。
9.年紀大於35歲。
10.孕婦抽煙,喝酒。
11.外傷(如腹部受撞擊或跌倒)。
預產期過了怎麼辦?
若無明顯的經期誤差及高危險性因素,妊娠超過預產期1周或10天是可接受的,醫師會要求孕婦繼續等待並特別注意胎動。此時1周要產檢兩次,若胎動減少,須進行胎盤功能測試;若妊娠超過2周,醫師會建議催生,如果催生過程中胎兒心跳不佳或產程遲滯,才會考慮剖腹生產,否則仍以自然生產為佳。
子宮肌瘤、子宮肌腺症。5.子宮過大,如多胞胎懷孕、葡萄胎。
6.早期破水。
7.子宮頸閉鎖不全。
8.前胎曾有早產病史。
9.年紀大於35歲。
10.孕婦抽煙,喝酒。
11.外傷(如腹部受撞擊或跌倒)。
預產期過了怎麼辦?
若無明顯的經期誤差及高危險性因素,妊娠超過預產期1周或10天是可接受的,醫師會要求孕婦繼續等待並特別注意胎動。此時1周要產檢兩次,若胎動減少,須進行胎盤功能測試;若妊娠超過2周,醫師會建議催生,如果催生過程中胎兒心跳不佳或產程遲滯,才會考慮剖腹生產,否則仍以自然生產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