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用藥主要是要注意不可傷害胎兒。
藥物進入胎兒體內的途徑有兩條:一是由母體一胎盤血管一胎兒血液迴圈進入; 二是胎兒吞咽羊水, 將羊水中的藥物成分帶入體內。 孕婦用藥應掌握以下原則。
(1)胚胎著床前期(受精後2周之內), 孕婦對周圍環境因素有一定的防禦能力, 此時的細胞具有多向性, 能夠分化成各種組織, 除非藥物傷害了受精卵的大量細胞造成胚胎殘廢, 否則此時用藥相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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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器官形成期(受孕後13 ~ 56天), 為各器官形成階段, 胎兒對各種致崎因素都非常敏感, 孕婦此時用藥必須特別慎重。
(3)器官發育期為胎兒期(受孕3個月), 此時胎兒器官均已形成, 藥物的致畸作用減弱, 但胎兒的神經系統、生殖系統、牙齒仍然在繼續發育, 由於一些藥物能夠產生副作用, 因此孕婦用藥仍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