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懷孕早期時胎兒對藥物敏感, 這時服用的藥物可能會導致畸形, 所以一般醫生不主張使用退燒藥, 除非病情非常需要。
孕婦感冒用藥指南一般來說, 懷孕前3個月禁用一切藥物, 因為前3個月正是胚胎形成的關鍵時期。 如果孕婦患的是輕度感冒, 症狀不是特別重, 可以採取非藥物療法, 如推拿、理療等。 並要多飲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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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中、晚期的孕婦, 可以短期使用布洛芬類藥物和吲哚美辛類藥物(如消炎痛)。 有孕婦擔心, 吲哚美辛類藥物會導致胎兒心臟的動脈導管過早閉合、肺動脈高壓等, 但是醫生指出, 短期地偶爾使用一兩次, 一般不會產生太大的副作用。
對於孕晚期長期慢性發熱的患者, 應首先查清楚引起發熱的原因, 針對病因進行治療, 例如結核患者, 需使用抗結核藥, 而不主張用退熱藥。 某些高熱患者, 如體溫達到39攝氏度以上, 或因感染引起的嚴重中毒症狀, 可以使用激素類藥物控制體溫, 以增強機體的應激能力。 像喘息型支氣管炎患者, 激素類藥物不但可以退熱, 還對控制喘息的症狀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