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和治療妊娠糖尿病, 孕婦需要在孕期期間做糖篩檢查。 最佳檢查時間為15~20周, 如果在這期間孕婦不小心感冒了, 那會影響糖篩結果嗎?
感冒影響糖篩, 所以感冒期間不宜做糖篩, 糖篩檢查的注意事項有:一、檢查前兩周減少澱粉(麵食)、糖份的攝入。 儘量少的食用主食, 每餐主食量應小於2兩(即少吃麵食, 米麵等主食一天最好不超過半斤)。 早晨最好不要喝大米粥, 可以用牛奶來代替。
不吃高油脂食品, 儘量不吃含糖食品, 這裡的含糖食品指的是不經過任何轉化, 直接能被人體吸收的含有精糖的甜食、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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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要限量, 尤其是含糖量高的水果(水果改成獼猴桃、黃瓜、番茄等糖份不高的。 要分散在正餐之間的時間吃)。 雞蛋不要放在晚餐吃。
多吃蔬菜, 每日不少於500克, 以補充維生素和纖維素。 多飲水並適度運動。 飯後多散步以消耗掉過多的糖份。
二、糖篩或糖耐前一天, 最好以吃清淡的素食為主, 米飯也最好少吃。 做個清炒苦瓜, 降血糖。
三、 前天晚上8點以後不要進食, 水也少喝。
四、喝糖粉的時候不要太快, 慢慢喝, 一點一點的喝, 不要一口喝完, 要在3-5M之內喝完。 喝完後最好多走動, 這樣一個小時內能量會有所消耗, 會幫助降低血糖濃度。
五、抽血時間掌握好, 喝完後的一小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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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空腹, 將50克葡萄糖溶于250ml水中1次服下, 隔1小時後測血糖。 血糖值≥7.8mmol/L者, 再作糖耐量試驗(OGTT)以確定診斷, 即將100克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實驗結果以測靜脈血為准。 依據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NDDG)推薦的診斷標準, 空腹血糖5.8mmol/L, 1小時血糖10.6mmol/L, 2小時血糖9.2mmol/L, 3小時血糖8.1mmol/L, 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GDM。 OGTT診斷標準的4項值中, 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 可診斷為糖耐量低減(IGT)。
對於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群, 如有糖尿病家族史、體重指數大於24、有高血壓史、前次妊娠有GDM史、巨大兒分娩等孕婦在初診時應進行糖篩查, 在孕30~32周可重複篩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