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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該促使胎兒進行活動

我們常常見到一些孕婦把手放在腹部, 等待胎兒活動。 其實孕婦可以在胎兒4個月後促使胎兒活動, 這時, 胎盤已經形成, 胎兒在羊水中活動, 是不會受到任何傷害的, 促使胎兒活動的具體方法如下:

孕婦躺在床上, 全身儘量放鬆。 在腹部鬆弛的情況下用雙手捧住胎兒, 輕輕撫摸, 然後用一個手指輕輕一壓再放鬆。 這時, 胎兒便會作出一些反應。 胎兒的情況不一樣, 反應的速度也有快有慢。 如果此時胎兒不高興, 就會用力掙脫, 或者蹬腿反對, 這時應該馬上停止。 在剛開始的時候, 胎兒只是作出回應, 過幾個星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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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對母親的手法熟悉了, 一接觸媽媽的手就會主動要求“玩耍”。 胎兒6、7個月時, 母親就能感覺出他的形體, 這時就可以輕輕地推著胎兒在腹中“散步”了。 8個月時, 母親可以分辨出胎兒的頭和背了。 胎兒如果“發脾氣”用力頓足, 或者“撒嬌”身體來回扭動時, 母親可以用愛☆禁☆撫的動作來安慰胎兒, 而胎兒過一會也會以輕輕的蠕動來感謝母親的關心的。

需要注意的是, 給胎兒做體操應該定時, 比較理想的時間是在傍晚胎動頻繁時, 也可以在夜晚10點左右。 但不可太晚, 以免胎兒興奮起來, 手舞足蹈, 使母親又久不能入睡。 每次的時間也不可過長, 5~10分鐘為宜。 但有早期宮縮者不宜用這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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