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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該積極做好孕期病症篩查

問:寶媽(32歲)曾三次胎停育(均為不長胎心胎芽), 經査DNA,第10對常染色體的其中一條自體部分異位元, 當年診斷為不影響生育。 現在已懷孕19周.前期曾積極保胎。 想諮詢一下, 如果唐氏兒篩查為低危, 還要不要做羊水穿刺?羊水穿刺是不是會引起流產?

解答:唐氏篩查是在妊娠中期取母血, 做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甲胎蛋白或加雌激素、抑制素等生化標誌物檢查, 根據各項結果, 結合孕周、孕婦年齡計算出胎兒先天愚型(21-三體綜合征)的風險。 因為是篩查, 所以會有假陽性或假陰性的情況, 不能作為最後的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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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表示胎兒三體綜合征的風險高低。 而且人體有23對染色體, 此檢查只預測第21對異常的風險, 不包括其餘22對。 因此如果糖篩結果高危或年齡這35歲, 或夫婦雙方之一有染色體異常或生育過染色體異常或畸形兒的孕婦, 有一次流產或不明原因死胎、新生兒死亡史或B超出現與染色體有關畸形時, 或孕早期有致畸因素接觸史, 都需要做羊膜腔穿刺或胎兒臍靜脈穿刺, 取一羊水或胎兒血液做染色體核型分析才是金標準。

無以上高危因素的年輕孕婦, 唐篩低危, 孕早期又無致畸因素接觸史的孕婦, 羊水或臍血檢查可不作為常規檢查項目。 但必須說明的, 每一種篩查方法, , 包括唐氏篩查, 都會有假陰性(也就是說篩查結果為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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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寶寶出生後卻, 先天愚型)。 況且此篩查只針對第21對染色體, 有時對第18對染色體一定意義, 對其他染色體無篩查意義。 所以每位新生兒均要做體格檢查, 可疑染色體異常時,需要進一步做染色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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