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農婦黃某重男輕女,
孕期服“轉胎藥”,
使孩子出生後智力障礙,
這是她愚昧、無知所造成的後果。
我們知道卵子和精子結合為受精卵,
經過不斷的繁殖和發育成為胚胎至胎兒。
女性只產生一種含X染色體的卵細胞,
而男性則產生兩種精子:一種含X染色體,
另一種含Y染色體。
如果卵子與含X染色體的精子結合,
子代為XX,
就發育為女性;如卵子與Y染色體的精子結合,
子代為XY,
則發育為男性;因此,
女性受孕後,
每胎生男、生女的概率均為50%,
在人群中男女的比率大致相等。
由此可知,
胎兒的性別並非出生時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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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精子與卵子結合的那一刻就確定了。
所謂的“轉胎藥”並不能改變胎兒的性別,
黃某產下的男孩也並非“轉胎藥”的功勞。
從一個細胞的受精卵發育成為胎兒,
其過程是比較複雜的,
許多外來的因素(如細菌、病毒、放射線或藥物等)都可影響這一過程。
尤其是孕期頭兩個月內,
這一階段是細胞高度分化和各個器官、系統基本形成期,
這個時期對外界影響最為敏感,
而妊娠三個月至分娩的時期,
小腦、大腦皮質及泌尿系統仍在繼續分化,
因而這部分結構仍保持對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妊娠期用藥,
藥物可以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胎兒的肝、腎功能尚不成熟,
藥物可在胎兒體內作用時間很長從而產生有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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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發育中的胎兒非常脆弱,
故極易導致胎兒畸形,
甚至死亡。
60年代轟動全球的“反應停”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當時一種稱為“反應停”的藥物因能減輕孕婦的早孕反應,
在西方廣為流行,
但
孕婦服用這種藥物之後均產下了四肢短小如海豚樣的小孩,
造成了不可挽救的後果,
從此“反應停”被絕對禁止用於孕婦。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如孕期用有雄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安胎,
則可能引起女性胎兒男性化;孕期服過四環素族抗生素者,
可使胎兒牙釉發育不全或牙質發育遲緩;用過己烯雌酚安胎的婦女可導致其女性後代發生陰☆禁☆道腺病與陰☆禁☆道透明細胞癌,
這大部分可能在青春期後才發病。
這些都是慘痛的教訓,
所以在妊娠期間用藥必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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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最好不用藥,
若妊娠期患病或有異常需用藥也應得到婦產科醫生的允許,
並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對妊娠期的用藥情況必須作全面的回顧,
以獲得最佳的治療效果,
將危險降低到最小程度,
應使用那些已證實對胎兒無害的、安全的藥物,
儘量避免使用任何新藥及盲目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