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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為什麼不能吃味精

1.味精使用時應掌握好用量, 並不是多多益善, 它的水稀釋度是3000倍, 人對味精的味覺感為0.033%, 在使用時, 以1500倍左右為適宜, 如投放量過多, 會使菜中產生似鹹非鹹, 似澀非澀的怪味, 造成相反的效果。 2.對用高湯烹製的菜肴, 不必使用味精, 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 味精則只有一種鮮味, 而它的鮮味和高湯的鮮味也不能等同, 如使用味精, 會將本味掩蓋, 致使菜肴口味不倫不類。 3.做菜使用味精, 應在起鍋時加入, 因為在高溫下, 味精會分解為焦谷氨酸鈉, 即脫水谷氨酸鈉, 不但沒有鮮味, 而且還會產生輕微的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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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人體。 4.對酸性菜肴, 如:糖醋、醋溜、醋椒菜類等, 不宜使用味精, 因為味精在酸性物質中不易溶解, 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 鮮味的效果越差。 5.拌涼菜使用晶體味精時, 應先用少量熱水化開, 然後再澆到涼菜上, 效果較好, 因味精在45℃時才能發揮作用, 如果用晶體直接拌涼菜, 不易拌均勻, 影響味精的提鮮作用。 6.在含有鹼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 因味精遇堿會化合成谷氨酸二鈉, 會產生氨水臭味。 7.味精在常溫下不易溶解, 在70-90度時溶解最好, 鮮味最足, 超過100度時味精就被水蒸氣揮發, 超過130度時, 即變質為焦谷氨酸鈉, 不但沒有鮮味, 還會產生毒性, 對燉、燒、煮、熬、蒸的菜, 不宜過早放味精, 要在將出鍋時放入。 此外, 需要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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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及嬰幼兒不宜吃味精, 因為味精可能會引起胎兒缺陷;老人和兒童也不宜多食;患有高血壓的人如果食用味精過多, 會使血壓更高。 所以, 高血壓患者不但要限制食鹽的攝入量, 而且還要嚴格控制味精的攝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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