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堅持照常工作, 在健康方面一般不會有問題。 但到孕晚期後, 要避免上夜班、長期站立、抬重物及顛簸較大的工作。 在工作中, 要注意勞逸結合, 一旦覺得勞累, 便可停下來休息。 即使儘量爭取時間睡個午覺。
按照國家規定, 育齡婦女可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這90天的產假實際上有兩周是為產前準備的。 因此, 懷孕滿38周的孕婦, 就可以在家中休息, 一方面調整身體, 一方面為臨產做一些物質上的準備。
當然, 如果出現早產、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等異常情況, 醫生建議休息或住院監護時, 孕婦應絕對服從醫生的指揮而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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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麼時候停止正常工作好呢?這要因人而異。 一般說來, 孕婦健康狀況良好, 一切正常, 所從事又比較輕鬆, 可以到預產期前二周左右再停止工作, 有些身體、工作條件好的孕婦即使工作到出現臨產徵兆也不為晚。 但是, 若孕婦患有較嚴重的疾病, 或產前檢查發現有顯著異常, 或有重要妊娠併發症, 則應提前休息。 何時開始要聽從醫生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