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0周, 為了及時瞭解到胎兒的發育情況, 以及孕婦自身的健康狀況, 有必要按時做產檢。 這樣才能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安全和健康, 即使出現什麼問題, 也能及時得到治療。 那麼, 孕婦產檢都需要檢查些什麼啊?有什麼注意事項嗎?
產檢就是指在懷孕期間要做的檢查, 一般孕期是要做10次的產檢的, 當然, 這不是強制性的, 屬於自願檢查。 所以, 孕婦可以根據家庭經濟和個人身體狀況來決定什麼時候去產檢, 具體要檢查些什麼內容。 不過, 我們還是建議, 懷孕期間按時做產檢, 有利於隨時瞭解胎兒的發育狀況和孕婦自身的健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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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次產檢的檢查項目
第一次產檢一般都是懷孕11~12周檢查為佳, 具體檢查項目如下:
1.血液常規檢查, 包括檢查血細胞、紅細胞、血沉、血紅蛋白、血小板。
2.尿常規檢查, 包括檢查尿糖、紅細胞、白細胞等等。
3.肝功能檢查, 主要是測乙肝表面抗原。
4.身高體重檢查。
5.血壓檢查。
6.內科檢查, 包括心電圖、胸透。
7.口腔科檢查。
8.婦科檢查, 主要是檢查盆腔和陰☆禁☆道。
9.體內微量元素檢測, 主要檢查鈣鋅鐵等元素是否正常。
10.愛滋病檢查。
二:孕期需要做的產檢
1.第一次產檢(孕12周), 檢查血壓、體重、宮高、腹圍、多普勒、婦檢、孕期營養檢測、B超、心電圖、MDI分泌物。
2.第二次產檢(孕16~20周), 檢查血壓、體重、宮高、腹圍、多普勒胎心、唐篩、血常規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血糖、血鈣、血脂、丙肝抗體、梅毒反應素、HIV抗體、優生四項、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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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次產檢(孕20~24周)檢查血壓、體重、宮高、腹圍、多普勒胎心、妊娠期高血壓預測、糖篩、大畸形篩查。
4.第四次產檢(孕28~30周)、第五次產檢(32~34周)、第六次產檢(孕36周)、第七次產檢(孕37周)、第八次產檢(孕38周)、第九次產檢(孕39周)、第十次產檢(孕40周), 主要都是檢查血壓、體重、宮高、腹圍、胎心、胎監等等。
三:產檢注意事項
1.孕12周要做第一次產檢, 可以及時瞭解孕婦的身體狀況和胎兒的發育情況。
2.不必要的檢查不要做, 昂貴的檢查也不一定都要做, 要根據自身的經濟和身體情況來決定。
3.產檢有些項目是要憋尿或者空腹的, 產檢前要先跟醫生瞭解清楚具體注意事項, 以及需要準備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