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懷孕就是挺麻煩的, 要面對很多身體檢查, 包括產檢等, 可單位竟然把當事人請假產檢視為事假還要扣工資, 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近日, 李女士到連雲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了諮詢投訴, 認為單位的做法不合理。
原來, 李女士是連雲區一家科技公司的軟體工程師, 今年10月, 她經醫院檢查確認懷孕。 之後, 李女士遵照醫囑于當月向單位請假進行產檢。
然而, 在月終核算工資時, 該科技公司把李女士所請1天產檢假期視為事假, 並扣發了事假工資。 李女士認為不太合理, 請假產檢不應該扣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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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女職工懷孕期間產檢應當如何計算工資呢?連雲區勞動監察大隊相關人士表示,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 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因此, 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 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不應被扣發工資。
經過連雲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的耐心講解, 李女士所在單位認識到自身的錯誤, 並補發了李女士扣除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