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妊娠各時期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受精後1-2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 即要麼沒有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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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周):稱為致畸敏感期 , 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如必須用藥 ,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如有服藥史 , 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 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 排除胎兒畸形。
孕中晚期: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 , 並繼續生長。 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 但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分娩前: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十分注意, 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 , 體內的代謝系統不完善 , 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 , 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並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