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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的風險概率高 懷孕前購買保險最好

懷孕前購買保險最好

孫儷雖然已經懷孕五個月了, 但她依然踩著高跟鞋工作。 孫儷表示, 她不會因為懷孕了就全面停工, 應該做完的電影相關工作, 她一件都沒有耽擱。 同樣, 很多准媽媽因要賺奶粉錢或很熱愛自身工作等原因, 在懷孕後仍堅持工作。

而在當今的社會, 很多工作都是需要用到電腦來完成的。 眾所周知, 電腦輻射會對人體產生不良的影響, 這不管是對胎兒還是准媽媽來說, 都是不好的。 還有, 從懷孕到分娩, 女性都將面臨一系列特有的疾病風險。 所以要想對這些風險有所規避, 准媽媽們最好在計畫懷孕期間就去投保女性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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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由於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是比較大的, 所以普通的壽險和意外險的條款, 一般都是明確地將懷孕引起的各種事故和疾病列為除外責任。

其次, 雖然現在不少公司都已經推出了能覆蓋妊娠期疾病的女性險, 還未懷孕或懷孕早期的女性朋友可以考慮。 而女性險作為健康險的一種, 它是有一定的觀察期的, 也就是該類保險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後才能生效, 甚至更長時間。 也就是說, 如果女性在懷孕以後再買這類保險, 往往孩子生下來才可能進入合同的保險期間, 這樣也就等於是不能覆蓋懷孕期間的意外和疾病了, 買了也是白搭。

另外, 有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險或女性生育保險也存在同樣的“觀察等待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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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太平人壽的“真愛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險”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複效)10個月以後才開始對懷孕期疾病進行保障, 這樣, 在知道自己懷孕後再去買這個附加保險, 已然是毫無意義的。 最好能在懷孕前10個月買這個保險, 就不會浪費了。

所以, 對準備生孩子的家庭來說, 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保險的需要, 最好在計畫懷孕期間就去投保女性險, 以便保障期可涵蓋妊娠期; 而不是等到懷孕以後, 才急急忙忙去諮詢、購買。 後一種行為的結果是, 一來產品選擇的餘地比較窄; 二來保險費也比較貴, 因為保險產品的定價基礎很重要的一個因素是風險概率, 而把保險賣給孕婦的風險概率要比賣給普通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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