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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繼續上班乃養胎?

女性懷上寶寶後, 是選擇繼續上班還是在家安胎, 是否繼續工作真的是冒險的行為?其實, 孕婦繼續上班更利於養胎, 當然也需根據身體狀況決定, 如果身體不允許儘快辭職回家安胎比較穩妥。

孕期是否繼續上班由什麼決定

1、工作性質

孕婦的工作如果是個體力活, 每天至少需要4小時以上的行走或搬運, 那麼懷孕後最好立刻更換工作或者請假休息, 避免發生意外。 而如果是在辦公室裡面並且勞動強度不大, 那繼續上班沒什麼問題。

2、工作情況

孕婦如果是在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的環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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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鉛、汞、某些再生物質、有機溶劑或者有輻射的毒害物質, 那麼必須在懷孕一個月前就得遠離這種工作環境了。 若工作環境是比較乾淨、安靜的, 那准媽媽就放心的繼續上班。

3、自身的身體狀況

孕婦的身體狀況才是決定是否繼續上班的關鍵因素, 若妊娠反應比較強烈的孕婦一般就會選擇休假, 妊娠反應正常的話就可以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 然後在預產期的前一兩周呆在家中等待寶寶的出生。

懷孕後上班的好處

1:緩解妊娠反應

堅持上班的准媽媽會養成合理飲食、規律起居的生活習慣, 這樣能夠有效緩解懷孕期間的不良反應, 加上准媽將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 對於緩解妊娠反應也是大大有利的!

2:避免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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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後的准媽容易將不良情緒放大, 而且喜歡胡思亂想, 若是孕後的准媽堅持工作的話更多的時間忙工作去了, 就能減少胡思亂想的機會, 而且工作會提升准媽的自信, 也能提升心情。

3:加強身體鍛煉

其實對於准媽媽來說, 堅持上班未嘗不是一種鍛煉身體的方法呢!不管是上下班的途中還是上班時忙碌都能使身體各機能得到很好的鍛煉, 免疫能也能得到提高, 好處多多呀!

4:助分娩和恢復

准媽堅持上班增加了運動量, 有助於保持身材體型, 身體肌肉和各器官都能得到很好的鍛煉, 從而能夠幫助順利完成分娩, 降低難產的發生幾率, 且對於產後體型的恢復很有幫助。

5:降低職場風險

孕後准媽堅持上班能夠維持好職場的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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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產後返崗的恐懼感。 而且對於經濟不寬裕的家庭來說, 准媽堅持上班也有助於緩解經濟壓力呢!

孕婦上班需注意事項

1.一旦確診懷孕, 並計畫好要孩子, 你就應該儘早向單位領導和同事講明, 以便安排工作。 回家後盡可能早些休息, 以保證第二天有一個好的工作狀態。

2.大約有75%的婦女在孕早期會有噁心、嘔吐等不適的反應, 所以建議在辦公桌和口袋裡可以放幾個塑膠袋, 以備嘔吐時急用。 空腹易加重妊娠反應, 上班時帶些小食品, 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 隨時吃一點, 但注意不要影響工作。

3.要注意補充水分, 多喝水。 如果你小便次數增加, 不要不好意思, 孕期隨時排淨小便很重要, 否則不利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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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孕5個月以後, 腹部已經顯現出來了, 注意不要碰撞使腹部受壓。

5.適當地休息:工作一段時間後要適當地作作伸展運動, 坐久之後走一走, 站久之後抬抬腿, 這樣可以減輕腿和腳踝部的腫脹感, 減少腿部浮腫。

6.穿舒適的鞋和寬鬆的衣服。 無論自己身材變成什麼樣子, 衣服都要比身材大一號, 這樣才能給自己的身體和胎寶寶一個自由的空間。 您還可以試試專為孕婦準備的貼身內衣和特製襪子, 那樣有利於減輕靜脈曲張和腫脹感。

7.注意防輻射。

現在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都在大肆宣傳電磁波對孕婦的危害。 但身在職場又離不開電腦手機等, 那麼, 到底應該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呢?一是穿防輻射防護服, 二是在使用電腦時最好與電腦保持一臂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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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量不要站在電磁波輻射嚴重的主機側面或後方。 另外, 筆記型電腦的輻射比比桌上型電腦要小得多。

8、嚴格圍產期檢查

定期到醫院進行圍產期檢查是保證母嬰健康的前提。

溫馨提示:哪些孕婦需靜養

1. 有習慣性流產病史者。

2. 曾因子宮畸形而導致流產者。

3. 曾經生產過兩個以上體重未達2000公克早產兒的孕婦。

4. 曾因子宮頸閉鎖不全而引起流產者, 或曾做過子宮頸環紮手術者。

5. 在懷孕28周之後有陰☆禁☆道出血、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早期破水及多胞胎的孕婦。

6. 馬凡氏症候群(Marfan’s syndrome)患者, 這類婦女有許多會因懷孕而死亡。

7. 有嚴重貧血(血紅素小於8gm/dl)的孕婦, 這類孕婦必須每4周檢查一次血紅素。

8. 有血球病變者, 包括地中海貧血。

9. 視網膜病變一期以上者。

10. 因腎病變而導致肌酸酐代謝不良者。

11. 罹患庖疹的孕婦(因會極度不適)

12. 患有心臟病,功能等級在二以上(無法負擔日常活動)的孕婦。

13. 患妊娠毒血症的高血壓孕婦,臥床休息可以增加子宮血流。

14. 輕度妊娠糖尿病(沒有血管及腎病變)孕婦應能繼續上班,但在懷孕34周之後則須臥床休息,以避免子宮血流不足。

15. 患有氣喘、癲癇、神經病變、椎間盤突出等孕婦,若因懷孕使病況加重則應停止上班,切莫逞強。

包括地中海貧血。

9. 視網膜病變一期以上者。

10. 因腎病變而導致肌酸酐代謝不良者。

11. 罹患庖疹的孕婦(因會極度不適)

12. 患有心臟病,功能等級在二以上(無法負擔日常活動)的孕婦。

13. 患妊娠毒血症的高血壓孕婦,臥床休息可以增加子宮血流。

14. 輕度妊娠糖尿病(沒有血管及腎病變)孕婦應能繼續上班,但在懷孕34周之後則須臥床休息,以避免子宮血流不足。

15. 患有氣喘、癲癇、神經病變、椎間盤突出等孕婦,若因懷孕使病況加重則應停止上班,切莫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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