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未出世的胎兒接受“啟蒙”教育, 即是“胎教”。 胎教包括“情緒胎教”、“音樂服教”、“朗讀胎教”和“意念胎教”——經常注意力集中地想像胎兒, 做什麼事情之前, 都事先“告知”胎兒, 讓他有“思想準備”。
現代醫學研究已證明, 胎兒具有聽覺、感覺和反應能力。 在妊娠中期, 胎兒中耳發育完成, 對母親的血流聲、心音、腸蠕動, 甚至外界的音樂、雜訊等各種聲響, 能聽到並作出反應。 妊娠早期, 孕婦情緒過度緊張, 會使胎兒發生畸形, 如唇齶裂或流產;妊娠中期, 孕婦的情緒波動較大, 會使胎動增多;孕婦吵架, 50%胎兒心率加快, 80%胎動增多:妊娠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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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教並非是婦女單方的事情, 丈夫也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胎兒愛聽爸爸的聲音。 若能定時, 特別是在入睡前, 和妻子一起給胎兒撫摸、哼曲、呼喚、對話, 盡母育父愛的義務, 對胎兒的正常發育有不可低估的效益。 夫妻關係的好壞對宮內胎兒有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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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胎教”對兒童的發育、智力的開發都有著重要的影響, 特別是孕婦的情緒會影響胎兒的發育和健康成長, 所以, 丈夫和家庭成員, 要給孕婦更多的體貼和關懷, 使孕婦保持情緒安定, 心情舒暢。 孕婦自己也要心胸開闊, 多聽音樂, 適當參加一些娛樂活動, 保持樂觀、愉快的心情, 以利於母親和胎兒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