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女性在一懷孕的時候就做, 確定她存在不存在對糖代謝的異常, 她可能血糖沒有異常, 但是糖耐量可能有異常的情況, 所以對這種早些檢查。
一般妊娠以後的糖耐量有兩次檢查的時間, 一般在中孕期在24周到26周期間做第一次糖尿病的篩查, 糖尿病的篩查就是一般空腹我們進食8個小時, 口服葡萄糖50克, 這 50克兌的水大概150毫升到200毫升, 5分鐘以內就喝完, 喝完以後一個小時測定血糖。 篩查血糖低於7.8mmoL/L的就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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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糖篩高的人要做一個糖耐量的檢查, 糖耐量的檢查同樣要空腹口服葡萄糖我們採取的是75克, 水可以多喝, 可以多喝50毫升水, 可以喝到250毫升水, 200毫升也行。 這個75克糖耐量一共抽靜脈血4次, 就是喝葡萄糖之前抽一次血, 喝完以後1個小時、2個小時、3個小時各抽一次, 一共是四次, 這四次的數字有兩次高於正常的就算是糖尿病, 如果有一次高的就是糖代謝受損, 就是功能已經減退了, 這是第一次做糖篩的時候。
對有些人在懷孕30周到34周之間, 可以做第二次糖篩, 第二次糖篩不是說每個人都做, 好比說羊水多一些, 好比發現孩子長的大一些, 針對這些情況可能有尿測定的時候有葡萄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