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都含有些許的副作用, 用藥要按醫囑, 特別是孕婦, 更不能濫用藥物, 會對肚裡胎兒產生很大的影響。
大多數藥物孕婦服用後均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 藥物易在胎兒體內蓄積, 影響胎兒組織器官的發育而致畸形。 因此, 孕婦用藥應特別慎重, 能不用則不用, 更不能濫用。 孕婦及家人應該知道哪些藥不能用。
有些藥會導致流產或早產
在懷孕期間不能應用具有收縮子宮平滑肌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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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藥會致胎兒畸形
由於胎兒器官發育未全, 對藥物分解、解毒能力很差, 排泄緩慢, 再加上發育中的胎兒敏感性強, 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胎兒最容易受影響。 在懷孕期間對以下有致畸作用的藥應禁用, 如氯丙嗪、奮乃靜、苯巴比妥、氯氮卓(利眠寧)、甲丙氨酯(眠爾通)等鎮靜安眠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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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藥對孕婦有傷害
懷孕後, 孕婦體內的酶系統有一定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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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藥會導致胎兒毒副反應
藥物對胎兒除了有致畸作用外, 還可造成胎兒毒副反應。 如孕婦連續使用鏈黴素、卡那黴素, 可造成胎兒聽覺神經損害, 發生耳聾;應用磺胺類藥如複方新諾明等, 或用新生黴素等, 可導致胎兒黃疸;臨產前應用嗎啡, 可使胎兒呼吸中樞麻痹, 造成新生兒窒息;患高血壓的孕婦服用利血平, 約有10%的新生兒出現昏睡、心動過緩、鼻黏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