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的社會保險中,
有一項是專門為生育婦女設置的生育險。
一般來說,
孕期檢查,
分娩的基本費用等都可以從社保中得到補償。
生育險主要包括:
產假
指的是職業女性在分娩前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受的有薪假期。
生育津貼
指在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不在從事工作時,
及時給予定期的現金補助,
以維持和保障母嬰的正常生活。
醫療費用
指醫院為職業婦女提供的妊娠體檢、分娩等相關費用可由社保機構報銷, 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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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保險
生育險是政府提供的福利, 是對生育婦女最基本的保障。 然而一些懷孕期間容易發生的特定疾病以及嬰兒先天性疾病都無法從生育社保中獲得保障, 這就需要選擇商業保險獲得保障。 由於妊娠婦女是意外事故、疾病的高發人群, 一般的意外傷害保險險種都明確將懷孕引起的事故和疾病排除在責任之外。 所以, 孕婦不要覺得投過其他意外保險就萬事大吉, 一定要選擇對孕期有保障的險種。
孕期保險應保什麼:母嬰人身意外傷害
由於孕期婦女的行動力下降, 風險升高, 分娩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所以需要購買一份包含重大疾病, 住院醫療和意外傷害保障的母嬰險, 尤其要關注意外傷害的醫療保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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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引起的疾病
在懷孕期間容易發生妊娠期綜合併發症如絨毛膜癌、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宮外孕、先兆子癇等,
母嬰孕期保險應考慮到對妊娠引起的疾病的保障。
新生兒先天性疾病
由於現在高齡產婦多,
且受環境影響,
新生兒發生先天性疾病的可能性增加。
一份完善的母嬰險必須要考慮到新生兒先天性疾病導致的孕婦被迫中止妊娠、新生兒死亡等風險,
同時,
也要為新生兒先天性疾病救治提供一定的保障。
兩類孕期商業保險:附加型母嬰險
即捆綁在當事人已經投保的產品上銷售, 如健康險和壽險等。 附加型母嬰險通常在投保女性健康險或壽險後附加投保, 保險期限和繳費期限相對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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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的母嬰險
作為主險銷售的母嬰險即專門針對孕婦的母嬰保險。 對孕婦來說, 不需要購買其他形式的主險, 就可以單獨購買, 避免了不必要的保險消費。 專門的母嬰險可單獨投保, 准媽媽作為第一保險人, 新生兒為第二保險人, 保險一般都只是一年甚至只截至產婦分娩出院。 專門的母嬰險對投保人的限制要求比較高, 一般要求被保人年齡在年齡在20至40周歲, 且懷孕不超過28周, 專門的母嬰險可以在繳納保費當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