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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醫院分娩後子宮被切除

一名36歲的高齡產婦在情人節當天前往龍崗阪田醫院分娩, 孩子生下後, 子宮被切掉了, 令當事人無法接受。 涉事醫院昨日解釋稱, 切除該產婦子宮系為救人, 並非醫療事故。

據全先生介紹, 其妻子董女士今年36歲了, 由於是頭胎, 為安全起見, 懷孕期間的例行檢查一項沒落下, 從沒檢查出不正常。 2月14日清晨6點10分, 董小姐進了阪田醫院的產房。 7點10分, 醫生抱出了一個健康的女嬰, 並稱產婦過一會就出來。 一段時間後, 醫生告訴全先生, 說董女士的子宮出了點問題, 要處理一下。 又過了一會, 醫生告訴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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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女士的子宮保不住了, 必須切除, 讓全先生簽字。 全先生感覺事情蹊蹺, 就不願簽字, 但醫生說不簽字, 就動不了手術, 產婦難以保住性命。 全先生說, 幾經交涉, 老婆的子宮還是被切除了。 全先生質疑院方處理不當, 希望院方給一個明確說法, 但是院方一直不肯讓他拿走住院病歷, 還逼她老婆出院, 否則不給傷口拆線, 更加重了他的疑心。

前日和昨日, 記者幾次聯繫阪田醫院的朱院長, 他否認切除董女士的子宮屬於醫療事故。 朱院長解釋說, 董女士當日上午生完小孩後, 已經撐大的子宮無法收縮, 出現大出血的症狀, 危及產婦性命, 醫院在取得產婦家屬同意的情況下, 為了救人, 才切除了產婦的子宮。 術後家屬還感激院方的救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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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過了幾天後, 家屬又懷疑切除子宮系院方處理不當導致的醫療事故。 發生糾紛後, 住院病歷已經被封存, 如果想複印, 則要拆封, 但家屬又擔心刪改病歷的變故, 不同意拆封, 所以這事就僵持不下。 至於逼迫患者出院一事, 朱院長也予以否認, 表示董女士確實可以出院了, 再留院沒有必要。 朱院長希望家屬有質疑可通過申請醫療鑒定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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