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孕婦需知 妊娠合併症的冰山一角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嚴重影響母嬰健康, 是孕產婦和圍生 兒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PIH)定義為妊娠20周後, 孕婦發生高血壓, 蛋白尿及水腫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其中高血壓指血壓升高達≥140/90mmHg, 或血 壓較孕前或孕早期血壓升高≥25/15mmHg。 因為許多正常妊娠者也表現為水腫, 故水腫也可不列其定義中。 如果只是血壓升高, 而無蛋白尿出現, 稱為妊娠 高血壓, 多指妊娠結束後血壓可以很快恢復的這部分患者。

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

Advertisiment
嚴重影響母嬰健康, 是孕產婦和圍生 兒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流行病學調查發現, 初產婦、孕婦年齡40歲、多胎妊娠, 妊娠期高血壓病史及家族病史、慢性高血壓、慢性腎炎、抗磷脂綜合 征、糖尿病、血管緊張素基因T235陽性、營養不良, 低社會經濟狀況, 都增加發生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風險。 其病因至今尚未闡明, 有關其病因學始終是產科學 的研究熱點。 近年來, 隨著分子生物學、遺傳學及分子免疫學的進展, 國內外學者從更深層次的理論研究角度提出了各種學說, 這些理論學說對PIH病因研究及認 識此病的病理生理過程具有重要意義。 主要的學說有:免疫學說;遺傳學說;內皮細胞啟動和損傷學說;胎盤或滋養細胞缺血學說;氧化應激學說;瘦素與PIH。
Advertisiment

關於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降壓治療, 並不能預防子癇前期發生和改善胎兒娩出, 因為子癇前期的發生並不是血壓升高造成的, 且會因血壓降低導致頭部和子宮供血不足, 但是當血壓過高時, 降壓治療還是很必要的。

慢性高血壓的降壓治療如果已經在妊娠前就是用降壓藥物可以繼續使用, 不過要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 妊娠高血壓, 如果血壓不是很高, 如高血壓1、2級, 患者也沒有高血壓帶來的靶器官損傷情況, 可以不必積極降壓, 因為沒有證據表明, 降壓藥可以改善新生兒預後。

溫馨提示:孕期不宜使用的降壓藥

1、ACE-I:可能引起胎兒生長遲緩, 羊水過少, 或新生兒腎衰, 亦可能引起胎兒畸形。

2、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T1受體拮抗劑):不良反應同上。

Advertisiment

3、利尿劑:有爭議的藥物。 可以與其他藥物合用增加療效。 但是也有人認為利尿劑可進一步減少血容量, 使胎兒缺氧加重。 先兆子癇婦女血容量減少, 除非存在少尿情況, 否則不宜使用利尿劑。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