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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須知胎教的目的是什麼

胎教的目的在於激發胎寶寶內部的潛力。 所謂“胎兒都是天才”, 並不是說胎寶寶都可以成為天才, 而是指處在這個時期的胎寶寶都存在可以激發的潛力, 已經能夠接受教育。

我們說5個月的胎寶寶就已經有能力接受教育了, 但這裡所說的“教育”不同於出生後的教育, 它主要是指“六感”的訓練, 即皮膚的觸覺、鼻子的嗅覺、耳的聽覺、眼的視覺、舌的味覺和軀體的運動。 要進行胎教首先應該瞭解胎寶寶的正常生理發育和胎寶寶的能力。 胎兒醫學研究發現, 從2個月起胎寶寶就可以在子宮裡運動了, 3個月的胎寶寶皮膚已經有壓覺和觸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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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的胎寶寶有了冷覺和聽覺, 5個月的胎寶寶有了溫熱感覺和味覺, 6個月的胎寶寶聽力幾乎與成人相等, 7個月的胎寶寶對痛覺已十分敏感, 8個月的胎寶寶能夠凝視光源……胎寶寶的能力是驚人的, 胎寶寶有習慣也有情緒, 更驚人的是胎寶寶還有記憶力, 他會對反復的資訊刺激產生固定的條件反射。 這些都為胎教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科學依據。

我們提倡胎教, 並不是因為胎教可以培養神童, 而是胎教可以使個體的素質潛能得到更早地發掘, 讓每一個胎寶寶的先天遺傳因素獲得最大的發揮。 因此, 經過胎教的寶寶只是有可能成為小天才而已。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胎教有利於胎寶寶在智慧、個性、感情、能力等方面的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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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胎寶寶出生後在人生道路上的發展。 我們有理由相信, 如果把胎教和出生後的早期教育很好地結合起來, 人類的智慧將會更加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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