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期間, 某種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對孕婦及胎兒造成有較高危險的妊娠, 就稱為高危妊娠。 當孕婦進行產前檢查時, 醫生將根據其情況進行高危妊娠的篩選、分級管理和集中監視處理, 其目的在於保障母兒健康, 提高下一代的品質, 以促進下一代健康成長。
高危妊娠的範圍包括以下幾種:
(1)孕婦年齡小於1 8歲或大於35歲。 孕婦身高不足140釐米, 體重不足40千克或超道85千克。
(2)既往孕婦有異常妊娠史, 如流產、輸卵管妊娠、早產、死胎、死產、難產、新生兒死亡、新生兒畸形等。
(3)孕婦此次妊娠併發症, 如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前置胎盤、胎盤早剝、胎兒宮內發育遲緩、過期妊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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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孕婦患妊娠合併症, 如心臟病、糖尿病、急性病毒性肝炎、貧血、肺結核、甲狀腺功能亢進、慢性腎炎、急性腎盂腎炎、急性闌尾炎等。
(5)可能發生分娩異常(難產)的因素, 如胎位異常、巨大胎兒、雙胎妊娠, 骨盆狹窄或畸形、軟產道異常等。
(6)胎兒胎盤功能不良等。
妊娠對孕婦具有較高危險的稱為高危孕婦, 妊娠對胎兒具有較高危險的稱為高危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