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32周(含)至36周的孕媽咪乘機, 應先諮詢所選擇的航空公司, 在航空公司同意的情況下, 還需提供縣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適宜乘機的診斷說明書。
生活情景
曉燁懷孕了, 高興之餘又有些擔心。 因為出於工作上的原因, 她經常需要乘飛機出差, 這樣可以大大縮短旅途時間, 待日後肚子越來越大時, 也可減少行動帶來的麻煩。 不過, 她還是有些擔心, 乘飛機出行對孕媽咪適宜嗎?會不會影響自己和胎寶貝的健康呢?
航空公司規定:部分孕媽咪乘坐飛機需驗醫院證明
懷孕32周(含)至36周的孕媽咪乘機, 應先諮詢所選擇的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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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哦!醫生證明的內容須包括——
健康懷孕狀況證明
預產期
孕媽咪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適合飛行
產科醫生沒有提出任何不適宜孕媽咪飛行的理由
檢查醫院的蓋章和醫生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