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排畸檢査在晚孕期時主要是超聲檢査。
第1次:在孕9~14周進行。
瞭解是單胎或是雙胎, 胎兒是否存活, 診斷無腦畸形, 測量值估算孕周大小。 此時可以測量頸後透明層厚度, 篩査唐氏綜合征。
第2次:在孕18~24周進行。
胎兒結構顯示相對清晰, 羊水也較多, 胎兒活動較多, 便於對一些嚴重的胎兒致死性畸形的檢査, 以利於在孕28周前進行引產, 這也是超聲篩査最主要的一次;對某些需要觀察其進展異常的(如腦室擴張、脈絡膜囊腫等)畸形, 需要在晚孕期進一步篩査。
第3次:在孕30~34周檢査胎兒。
除了可以測量胎兒大小、觀察胎盤及羊水情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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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第4次:在孕37-38周進行。
主要是檢查胎兒大小、觀察胎盤、羊水情況及覆核已經發現的畸形外, 還可以通過生物物理評分(觀察胎動、羊水量、胎兒肌張力、胎兒呼吸運動, 加上電子胎心監護無負荷試驗)來估計胎兒宮內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