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孕媽媽孕期哪些情況不宜過性☆禁☆生☆禁☆活

從孕期保健的角度講, 為了孕前期的保胎和孕後期養胎, 孕婦更不宜過性☆禁☆生☆禁☆活了, 以免給胎兒造成傷害。 婦產科醫師提醒准父母, 為了准媽媽的健康及胎兒的安全,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不宜過性☆禁☆生☆禁☆活:

嚴重早孕反應者, 忌過性☆禁☆生☆禁☆活。 臨床醫學研究表明, 妊娠6周左右, 孕婦通常會有一些早孕嚴重的反應, 如果出現持續噁心、頻繁嘔吐、不能進食等現象, 丈夫應予理解, 不僅在生活上主動給予照顧, 而且在精神上給予安慰, 主動地避免過性☆禁☆生☆禁☆活。 如果在反應期間勉強與妻子進行性☆禁☆交, 往往會加重嘔吐;若孕婦有腎功能不全等病症,

Advertisiment
將會使病情加重;視網膜出血者, 易加重出血, 進而影響身體健康。

有流產習慣者, 忌過性☆禁☆生☆禁☆活。 大量的事實證明, 有陰☆禁☆道出血、腹痛或有流產危險和有習慣性流產的孕婦, 過性☆禁☆生☆禁☆活以後, 不僅會加重症狀, 還會增加流產的危險性。

患有妊娠病的孕婦, 忌過性☆禁☆生☆禁☆活。 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或有心臟病併發症的孕婦, 在肉體和精神上, 應該保持安寧, 保持心情愉快, 促使病情的穩定, 爭取身體儘早康復, 為了避免身體的疲勞, 不宜過性☆禁☆生☆禁☆活。 因此, 應視病情的輕重, 孕婦與丈夫盡可能分床睡覺, 保證擁有一個安靜良好的生活環境, 不僅有利於身體消除疲勞, 也有利於養胎、護胎。

妊娠早、晚期, 忌過性☆禁☆生☆禁☆活。 臨床研究表明,

Advertisiment
妊娠前3個月和後3個月內, 不僅是孕婦靜養身體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 也是胎兒的敏感時期, 適宜進行科學的胎教。 從孕期保健的角度講, 為了孕前期的保胎和孕後期養胎, 孕婦更不宜過性☆禁☆生☆禁☆活了, 以免給胎兒造成傷害。

患慢性疾病的孕婦, 忌過性☆禁☆生☆禁☆活。 患有各種慢性疾病不宜妊娠的婦女已經懷孕, 在這種情況下, 夫妻雙方應該明白, 這樣的機會來之不易, 應更加珍惜和呵護這個生命。 丈夫應從生活的實際出發, 採取一些切實可行的措施, 去關心、體貼和愛護妻子, 為了孕婦的身體健康和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 努力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讓妻子安心靜養, 為避免減少不良的刺激, 應禁止過性☆禁☆生☆禁☆活。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