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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孕期應該如何進行家庭監測

胎兒健康與否, 是准父母最關心的事情。 為此, 有的孕婦反複查B超, 有的孕婦多次做血檢, 有的准父母甚至在中、西醫之間不厭其煩的諮詢和檢查, 把自己折騰得筋疲力盡。 這樣既不利於孕期的精神健康, 反復多次的刺激對胎兒也有害無益!

其實, 孕婦只要定期做產前必要的檢查, 然後自已仔細監測胎心音與胎動的規律即可。 胎兒對內外環境的變化十分敏感, 一旦出現了對其生長發育不利的因素, 胎兒首先在胎心與胎動方面出現異常情況:或快或慢、或強或弱, 甚至消失。 俗話說“胎心母心, 心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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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的胎心與胎動可以向准媽媽傳達很多資訊。

如何家庭監測

准爸爸只要購買一個胎心聽診器, 在產科醫生指導下很容易學會並掌握聽胎心、數胎心率的方法。 准媽媽雖然自已不能聽到胎心跳動, 但要與丈夫密切配合, 採取最佳體位協助丈夫聽胎心音, 同時做好記錄。 注意, 胎心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婦腹壁上聽得最清楚。

胎動只有孕婦才能感受到, 所以孕婦要有規律地將手掌置於腹部最凸出的部位, 必要時早、中、晚各測1次胎動, 每次1小時, 感受胎動的次數, 將3次胎動之和乘8即為一晝夜胎動次數。

胎心監測

起始時間:胎兒心臟于妊娠8週末形成, B超能探測到胎兒心臟的搏動。 妊娠20週末, 用胎心聽診器從孕婦腹部可以清晰地聽到胎心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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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能判斷胎心的頻率與強弱, 從而瞭解胎兒在子宮中的生長發育狀況。

正常胎心:正常胎心率為120~160次/分, 節律整齊、強弱適中, 好似鐘錶的“滴答”聲。 胎兒運動時胎心率可加快10~20次/分。 若平時持續高於是160/分鐘, 或低於110次/分鐘, 都是異常情況。

異常胎心:起初胎心代償性加快跳動, 胎心率明顯上升, 超過160次/分, 但心音會減弱。 若致病原因不能及時解除, 胎心跳動轉為減慢, 低於110/分, 心音會更弱, 甚至消失——胎兒死亡。

胎動監測

起始時間:妊娠12週末, 胎兒四肢就會不斷地活動, 只是力量弱, 孕婦感覺不到而矣。 妊娠18--20周開始, 胎兒活動增加、力度加強, 母體能明顯地感受胎動及其規律。

正常胎動:妊娠18周時, 胎兒每晝夜活動約200次;孕28~32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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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高峰值為550~600次/24小時。 但是, 妊娠32周以後, 尤其是胎頭進入骨盆腔後, 胎兒活動頻率相對減少, 每晝夜280~300次。 正常情況下, 孕母每小時僅能感受到3~5次胎動。

異常胎動:一旦致病原因出現, 胎兒會躁動不安, 活動頻繁, 動作幅度會更大——掙扎, 所以孕婦會感受到胎動次數增多而且劇烈。 若病因持續不能消除, 胎動轉為減少、減弱、胎動無力, 直至失去“垂死掙扎”的能力——死亡。 具體而言, 若孕婦一日感受到胎動超過50次以上達百次之多;或者每小時胎動不足3次, 或者12小時不足15次, 都反應胎兒有異常情況, 是胎兒向准父母及時反應情況、發出求救的訊號, 必須高度重視, 及時就醫才能保護胎兒。

及時施救母子平安

胎兒通常在胎動突然消失後12~24小時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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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細心的准父母若發現胎心或胎動有異常情況時是完全有足夠時間救治胎兒的。 目前, 醫院對有存活能力的胎兒, 若發生宮內窘迫綜合征可以及時行剖宮產術取出胎兒;若胎兒太小, 可以採取給孕母輸氧、輸液等治療措施提高胎兒的存活能力, 並嚴密監視胎兒情況, 確保孕婦與胎兒的平安。

胎心母心, 心心相印, 只要科學地仔細觀察, 胎兒的任何變化都可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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