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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必須警惕羊水過多

胎兒猶如魚兒一樣, 生活在羊水中, 羊水又被包裹在羊膜囊內, 胎兒和羊水好似裝在塑膠袋內的魚和水。 沒有羊水, 胎兒難以存活, 羊水是胎兒的生命之水, 而且, 羊水少了不行, 但也並非多多益善。 當妊娠晚期, 羊水量達到或超過2000毫升者稱為羊水過多, 其發病率約為0.2%~1.6%。

大多數羊水過多患者的發病較緩慢, 羊水量約于數周內逐漸增加, 稱為慢性羊水過多。 由於病情進展緩慢, 臨床症狀較輕, 患者大多可以耐受。 部分患者病情進展快, 可在數日之內, 羊水量急劇增加, 則稱為急性羊水過多。 患者可出現明顯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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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明顯膨隆、脹痛, 並可因橫膈明顯上抬、心臟移位、壓縮肺臟等, 可引起心跳加快、氣喘, 甚至不能平臥。 產科檢查時, 可見腹部皮膚高度緊張、發亮, 子宮明顯大於妊娠月份, 胎位摸不清, 胎心音遙遠, 有的患者還可出現外☆禁☆陰及下肢水腫等表現。

羊水過多後果很嚴重

妊娠晚期, 羊水的交換主要通過胎兒排尿和胎兒吞咽羊水的途徑進行的, 羊水量多與少都是母體、羊水與胎兒三者之間進行雙向交換所取得的動態平衡的結果。 一旦交換和代謝失衡, 羊水生成多於排泄, 就會引起羊水過多。 羊水過多的病因雖還未完全清楚, 但與母體和胎兒的一些疾病有關, 其中最常見的是胎兒的先天性畸形, 約占50%左右。 在羊水過多合併胎兒畸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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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一半以上為無腦兒、脊柱裂及腦膜膨出等神經管缺陷性疾病。 由於腦脊膜、神經組織外露, 沒有顱骨、椎體等組織覆蓋與保護, 容易受到刺激, 使腦脊液滲出增多, 導致羊水過多;同時, 此類畸形兒的吞咽功能障礙、缺少抗利尿激素, 進一步加劇羊水量增多, 導致羊水過多。 其次是食管、小腸閉鎖等消化道畸形, 約占畸形兒的25%左右。 胎兒消化道閉鎖, 使吞咽羊水受阻, 或吞咽的羊水不能進入小腸吸收, 羊水排泄受阻導致羊水過多。 此外, 胎兒患有腹壁缺陷、頜面部發育障礙及先天性無心畸形等也可合併羊水過多。 胎兒患有某些染色體異常時, 如18一三體、21一三體等染色體疾病時, 也會合並羊水過多, 約占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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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患有糖尿病、妊高征、Rh血型不合及嚴重貧血等疾病, 也常發生羊水過多。 約30%左右的羊水過多患者, 母體、胎兒及胎盤均無異常, 原因迄今未明。 由此可見, 羊水過多孕婦中, 約有54%以上患者合併胎兒先天性畸形或患有染色體疾病, 因此, 羊水過多的孕婦應高度警惕胎兒畸形。

羊水過多的診斷, 除了臨床症狀, 檢查發現宮高、腹圍明顯大於妊娠月份外, 主要依靠B超檢查。 具體方法有:①最大羊水暗區垂直深度檢測法(簡稱羊水深度法), 若垂直深度超過7 cm, 可診斷為羊水過多。 深度為8一15 cm為輕中度羊水過多, 達到或超過16 cm為重度羊水過多。 ②羊水指數法, 以臍橫線與腹白線為標誌, 將孕婦腹部分為四部分, 分別測定這四部分的最大羊水暗區的垂直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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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測得的四個數值之和即為羊水指數, 羊水指數超過18 cm為羊水過多。

對羊水過多的處理, 重要依據之一是胎兒有無畸形, 合併有胎兒畸形者應予以終止妊娠, 因此, 確診羊水過多後還應診斷胎兒有無畸形。 診斷胎兒畸形主要依靠B超檢查, 若B超疑為神經管缺陷兒可能時, 可抽取母血或羊水檢測甲胎蛋白(AFP), 有助於確診。 B超檢查也和其他檢查一樣, 不可能對每一例患者都能“明察秋毫”, 一個不漏, 也並非不論畸形程度輕重都能檢測得出來的, 少數胎兒的畸形未能檢查出來也是完全可能的。 所以, B超未查出胎兒畸形者, 還須結合臨床表現, 綜合考慮。 資料提示, 重度羊水過多、急性羊水過多及晚期妊娠(28一36孕周)發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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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有胎兒畸形的可能性極大, 在制定羊水過多處理意見時, 應予重視, 加以考慮。

孕媽媽切忌, 不要覺得羊水過多是一件好事, 他同樣可能造成胎兒畸形, 所以一定要諮詢醫生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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