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使用藥物對腹中胎兒來說, 懷孕前3 個月是最危險的, 因為這是胎兒的身體結構形成時期。 如作用于成人神經的藥物可使胎兒正在形成的神經系統發生紊亂。
許多人在妊娠的早期因不知道自己已懷孕, 而服用了藥物。
有妊娠可能的婦女不要去看醫生, 因為眩暈、頭痛、肩部僵硬等症狀並不危及生 命, 且很少與懷孕有關, 所以醫生有時未詳細詢問妊娠的有關情況, 開出了針對眩暈、頭痛及肩部僵硬的藥物。
大部分抗共濟失調劑、鎮靜劑及肌肉鬆弛劑等的說明 書中均寫著"對孕婦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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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孕婦角度看, 比起緩解頭痛或肩部僵硬來, 避免生出1 個畸形兒更為重要, 但醫生可能認為解除痛苦更好。
因為看完病後沒有不開藥的醫生, 所以除非得了可能危及生命的重病, 有懷孕可能性的婦女最好不要隨便吃藥。
當然, 經檢查確認懷孕的婦女必須忌煙、戒酒, 曾有流產史者更應嚴格控制。
"我一直在喝啤酒"之類的姐妹們的話最好不要相信。
育嬰專家指出, 33 周過後, 預產期前6 周應避免性☆禁☆生☆禁☆活。 性☆禁☆生☆禁☆活刺激可造成早期破水或早產, 也有可能將細菌帶人產道。 母親齲齒中的細菌可進入嬰兒的口中定居, 日後使孩子發生齲齒, 所以應早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