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擅自隨意用藥
藥物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有病不用, 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寶貝的健康。 但也不能自選自用藥物, 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 使用已證明對胎寶貝無害的藥物。
2, 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 能不用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3, 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 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4, 儘量選擇副作用小的藥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 考慮選用對胎寶貝危害較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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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儘量避免聯合用藥
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6, 中藥也並不絕對安全
中藥的成分有些對孕媽咪及胎寶貝也是不利的, 不能認為是中藥就比西藥副作用小, 要諮詢醫生後慎重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