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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產檢中一些關於B超的錯誤認識

這是一個比較大的錯誤的認識。 超聲波有死角, 檢測結果會受限制, 且判讀結果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 如媽媽肚皮的厚度(母體脂肪太厚, 超聲波穿透力減弱, 會導致影像看不清楚)、胎兒的位置、角度、姿勢、動態、羊水的多寡等。 有些異常超聲波根本看不到, 如代謝性疾病。 不能要求一次超聲波就檢查出所有的異常, 特別是細微的構造, 包括手指有幾根、幾節、耳朵有沒有耳垂、鼻子挺不挺等。

目前所有醫院都會在妊娠10-12周時發給准媽媽健康手冊。 大約在20周左右, 會進行產檢超聲波, 看看胎兒器官發育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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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照的那一次, 胎兒沒有轉到正面或在對的位置, 都無法正確判讀胎兒的狀況。 如果准媽媽不放心, 可要求再高層次照超聲波。 高層次超聲波的黃金診斷期在20-24周, 之後胎兒會長大, 器官也會愈來愈大, 骨骼會愈來愈鈣化, 超聲波能透視看到的狀況也會隨之降低。

建議:超聲波檢查時間安排

5-6周超聲波檢查

看胚胎數:此時通過超聲波檢查, 大致能看到胚囊在子宮內的位置, 若仍未看到, 則要懷疑是否有子宮外孕的可能。 准媽媽若無陰☆禁☆道出血的情況, 僅需看看胚囊著床的位置。 若有陰☆禁☆道出血時, 通常是“先兆性流產”, 這段時間若有一些組織從陰☆禁☆道中掉出來, 就要考慮是否真的已經流產。 另外, 在孕期5~8周間, 還可以看到胚胎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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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定准媽媽是否孕育了雙胞胎。

12周第1次正式產檢

領取“孕婦健康手冊”:大多數准媽媽在孕12周左右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 做各項基本檢查。 由於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 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日後醫生為每位准媽媽做各項產檢時, 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本次檢查有關超聲波的專案是“胎兒頸部透明帶”的篩查等。

17-20周詳細超音波檢查

全面檢查:本次檢查, 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的問題。 醫生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最令准媽媽期待的首次胎動, 約在18~20周出現。

33-35周超聲波檢查

評估胎兒體重:到了孕期34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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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准媽媽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 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 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 一旦發現胎兒體重不足, 准媽媽就應多補充一些營養物質。 想要一次產檢超聲波檢查, 就能發現所有異常, 顯然是“不可能的任務”

80%准媽媽錯誤認為——20-24周應該照高層次超聲波

不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照高層次超聲波的, 只有一些特殊族群才會建議照高層次超聲波, 例如有危險因數的准媽媽(有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壓、糖尿病、有免疫系統問題、遺傳性的家族疾病、高齡產婦、前一胎曾發生問題者等狀況的准媽媽), 才會建議照高層次超聲波。 而且, 初級超聲波大概都是檢查胎盤位置對不對、羊水量正不正常、胎兒大小、頭圍、腹圍以及看一下臉、嘴巴、四肢有無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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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於1/4的人才會需要照高層次超聲波。 一般超聲波至多可篩查60%的缺陷, 而高層次超聲波至多能篩查80%的胎兒重大缺陷。 沒有異常狀況也可以照, 只是意義不大。

80%准媽媽錯誤認為——20周左右, 超聲波檢查沒有問題, 表示胎兒之後就不會有問題

懷孕20周時的產檢超聲波, 屬初級超聲波, 只能檢測重大缺陷, 非高層次超聲波。 初級超聲波由一般技術人員就可操作, 而非由專業醫生執行, 大多是看胎兒的頭圍、腹圍、大腿骨及羊水量等, 費時3-5分鐘。 如有重大異常才會轉介照高層次超聲波。 高層次超聲波由專業醫生執行, 著重在胎兒畸形的診斷, 快則20分, 慢需1-2小時。 初級產檢超聲波至多僅能篩檢50%-60%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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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一直是持續發育, 早期沒有問題不一定代表後期就沒有問題

60%准媽媽錯誤認為——3D、4D影像比2D清晰, 判讀性高

實際上, 2D對於診斷及判讀胎兒畸型的功能比3D、4D還要高。 3D、4D相對不具有判讀功能, 至多只是輔助2D的判讀, 例如2D高層次超聲波看到兔唇, 3D可以看唇劣的深度, 單純的額裂就沒有辦法從3D中看出。 3D、4D對某些心臟的異常有幫助, 4D可以將整個血流分支有沒有缺陷顯現出來。 3D、4D是由多張2D影像重新組合的一張影相圖, 要判讀胎兒狀況還是必須通過2D, 直接透視胎兒的器官及內臟。 3D、4D比較不具有診斷功能, 大部分是看外觀, 給准爸媽娛樂留紀念用的

5%准媽媽錯誤認為——超聲波看到胎兒異常就要終止妊娠

從超聲波看到胎兒有些許異常如兔唇、多指症, 有些媽媽就想終止妊娠。其實,如果僅有兔唇,而沒有合併其它染色體異常的話,胎兒的健康是沒有問題的,生下來之後可以進行手術處理,長大後幾乎看不出來曾是唇裂兒。

目前規定,終止妊娠必須在24周以內,且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例如具家族遺傳性史、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或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母體危險,還有懷畸胎的疑慮者等,才能進行。因為那些細微的異常而終止妊娠是不值得的。

有些媽媽就想終止妊娠。其實,如果僅有兔唇,而沒有合併其它染色體異常的話,胎兒的健康是沒有問題的,生下來之後可以進行手術處理,長大後幾乎看不出來曾是唇裂兒。

目前規定,終止妊娠必須在24周以內,且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例如具家族遺傳性史、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或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母體危險,還有懷畸胎的疑慮者等,才能進行。因為那些細微的異常而終止妊娠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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