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11-13周抽血和做超聲檢查, 計算唐氏風險。
主要意義:通過血清和超聲檢查, 判斷胎兒患唐氏綜合征的風險。
2、16周後常規產檢, 包括抽血, 驗尿等。 包括血尿常規、肝功能、血型包括Rh血型、甲胎蛋白、乙肝、有些醫院還提供丙肝檢查、梅毒、愛滋病等等。
主要意義:檢查這些主要用於除外孕婦嚴重的肝腎疾病或是傳染病等影響妊娠結局。 有些醫院無法開展早期唐氏篩查則應該在此時補測以預測胎兒患胎氏綜合征或其他染色體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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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周左右做超聲排除胎兒畸形。
主要意義:除外胎兒各器官畸形, 絕大部分胎兒畸形可以在此時檢查出來。
4、25周左右檢測是否患有合併糖尿病。
主要意義:發現糖尿病, 首先控制飲食, 大部分孕婦通過控制飲食可以改善糖尿病的病情, 否則應該儘早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高血糖狀態對胎兒是非常危險的。 糖尿病孕婦的胎兒畸形發生率很高, 尤其是心臟畸形, 所以診斷糖尿病後, 要認真檢查是否有胎兒畸形。
5、30周左右複查超聲排除晚期出現的畸形。 心電圖檢查心功能。
主要意義:有些胎兒心臟異常, 如胎兒心律失常和一些血管畸形, 還有胃腸道和頭部畸形往往在孕晚期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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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周以後應該每週做一次胎心監護。
主要意義:胎心監護可以觀察是否存在胎兒宮內缺氧。
7、38周左右最後一次超聲檢查羊水、胎位、胎盤、臍帶等問題。
主要意義:如果有臍帶脫垂或胎盤早剝等危急情況, 則應該立即終止妊娠。
在以上檢查過程中, 如果有特殊情況應該儘早檢查, 不要等待。 很多胎兒的問題是不能“觀察觀察”的, 除非已經知道病因。
“特殊情況”主要是指比如孕中期的超聲檢查發現某些染色體異常的標記物, 如:心臟強回聲光斑, 腎盂擴張等, 不能簡單的等待下次超聲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