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之道網導讀:
孕媽媽如果檢查出有甲減, 應該及時就醫治療, 因為妊娠期臨床甲減可增加不良妊娠結局的風險, 還可能影響寶寶的智力發育、神經反應能力及運動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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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甲亢”, 但是說到“甲減”, 卻是知之甚少了。 其實, 甲減也是育齡婦女中的常見病, 特別是已成為妊娠婦女的常見病。
據有報導, 妊娠合併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簡稱甲減)的發病率約占孕婦的4%-10%。 甲減, 它常表現為疲乏無力、畏寒、心率減慢、皮膚乾燥少汗、嗜睡、記憶力下降、食欲減退、便秘、月經紊亂或不孕、體重增加、全身浮腫等, 由於其比較隱匿、臨床症狀不夠典型, 所以往往容易被人忽略, 很少人會在病初去醫院就診和治療, 但它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卻是非常大的。 尤其是對孕婦來說, 妊娠期臨床甲減可增加不良妊娠結局的風險, 如早產、流產、胎盤早剝、低體重兒等, 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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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甲狀腺是人體重要的內分泌器官, 其分泌的甲狀腺素參與身體的生長發育和各器官系統的代謝調節, 其中, 也是胎兒腦神經發育所必須的激素。 妊娠20周前是胎兒第一個腦快速發育的階段, 而又因胎兒的甲狀腺素至孕12周才開始分泌甲狀腺激素, 20周以後甲狀腺功能才開始完全建立, 因此, 在妊娠20周以前, 胎兒生長發育所需的甲狀腺激素幾乎完全都是主要靠母體輸送的, 在這段時間裡, 如果孕媽媽自身體內的甲狀腺功能正常的話, 就能夠保證有足夠量的甲狀腺激素通過胎盤輸送給胎兒, 以滿足胎兒的第一個腦快速發育期對甲狀腺激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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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由於妊娠期母體對甲狀腺激素的生理需求增加, 甲狀腺在這種“應激”狀態下, 如果不能很好地適應相應的妊娠期變化, 就有可能會發生妊娠期合併甲狀腺功能減退。 在妊娠的各個時期, 母體的甲狀腺素一旦減少, 即便是輕微的或短暫的減少, 也可不同程度地影響到胎兒的腦部發育, 且這種損害多是不可逆的, 表現為日後兒童期患兒身材矮小、智力低下, 即俗稱的呆小症。
因此, 為了減少不良妊娠結局的發生, 應做好孕前及孕期保健:
第一, 建議婦女在孕前應將機體調整到一個最佳狀態再懷孕, 將孕期保健提前到孕前。 對於準備懷孕的甲減女性, 切忌在準備懷孕前或妊娠期間擅自中斷甲狀腺激素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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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妊娠期間要做好產檢。 宣導對所有孕早期的婦女進行甲狀腺激素和自身抗體的篩查, 而不僅僅是有甲狀腺疾病史或有相關家族史或有相應症狀的計畫妊娠女性才進行甲狀腺功能的檢查, 監測好她們體內的TSH、FT3、FT4和TPOA等水準, 根據TSH是否在特異參考範圍內, 評估甲狀腺的儲備、代償功能是否正常, 一旦出現異常, 應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 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減少母嬰不良妊娠結局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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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檢查出甲減應立即進行治療。 對於既往沒有甲減病史, 但在妊娠期新確診的臨床甲減, 有些孕婦擔心藥物治療會對胎兒有影響而拒絕接受治療, 這種做法對母嬰來說都是不安全的, 應該立即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 盡可能儘快地讓機體調整到一個最佳適宜繼續妊娠的狀態。 對於抗體陽性、而甲狀腺功能正常的孕婦, 則可以治療也可以不治療, 但需要定期監測甲狀腺功能, 因為在妊娠過程中, 甲狀腺功能仍是有惡化的可能, 在監測過程中一旦出現血清TSH超出正常範圍時, 應立即給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