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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的心臟病能否順利過孕期考驗

心臟病的診斷與治療的快速發展, 使得大部分有心臟病的孕婦可以順利懷孕生產。 然而心臟病亦是造成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僅次於高血壓、出血及感染而位居第四位), 所以心臟病對孕婦和產科醫生而言, 的確是一大挑戰。
懷孕對於心臟功能是一種考驗
患有心臟病的准媽媽約占所有孕婦的1%, 主要患的是風濕性心臟病(後天性心臟病)和先天性心臟病, 兩者比例大致相同。 風濕性心臟病以侵犯二尖瓣最多, 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移植手術;先天性心臟病則以中隔缺損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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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 心臟血管生理變化往往會造成心臟額外的負擔, 另外, 生產過程中的陣痛、用力、體能消耗等, 都會增加心臟負荷, 如果心臟原來就不好, 此時往往會出現心臟超出負荷現象, 可能危及准媽媽和胎兒生命。
能否懷孕由心臟健康狀況決定
患有心臟病的准媽媽其懷孕的結果與心臟功能分級有密切關係。 醫學上常常使用“紐約心臟學會”的標準來對心臟功能進行分級:
第一級:沒有心臟病症狀, 身體活動不受限制, 平常身體活動不致引起不適。
第二級:身體活動稍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進行平常的身體活動即會出現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三級:身體活動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在輕微身體活動後即有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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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級:任何活動都會不適, 即使靜止休息時也有心臟病症狀, 任何身體活動都加劇症狀
如果准媽媽的心臟功能屬於第一級和第二級, 不會影響胎兒生命。 心臟功能屬第三級的准媽媽胎兒死亡率達12%, 第四級者可高達30%。 雖然輕微的心臟病患者其胎兒死亡率未見增長, 但早產兒和子宮內生長遲緩等情形仍比正常孕婦高。 此外, 下一代遺傳先天性心臟病的比例也會增加。 有研究表明, 母親或父親有先天性心臟病, 其下一代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比例可達1.8%(是正常人的六倍)。
心臟功能分級是決定准媽媽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重要因素, 通常心臟功能第一級和大部分第二級孕婦均能順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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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功能第三級的心臟病孕婦因有1/3的人在懷孕期間會發生心臟代償不足而衰竭, 因此最好長期在醫院臥床休息。 而心臟功能第四級的患者最好不要懷孕。 如果已經受孕, 宜考慮早期中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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