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懷孕到6~7個月後, 多數婦女在腹部兩側、乳☆禁☆房及大腿上部等處出現縱行、斜行或放射形的淡紅色或紫色條紋, 稱為“妊娠紋”。 條紋中間寬, 兩端窄, 可以平行或融合, 摸上去有輕度凹陷感。
由於孕期內分泌的改變, 皮下的彈力纖維變弱, 脆性增加, 皮下毛細血管及靜脈壁變薄, 擴張。 妊娠6個月後, 子宮日益增大, 乳☆禁☆房由於乳腺組織的發育及脂肪沉積也逐漸長大。 上述兩方面的改變, 導致相應部位皮膚伸展、變薄, 彈力纖維發生斷裂, 從而透顯出皮下血管的顏色而形成妊娠紋。
妊娠紋是孕期的一種生理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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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紫紋並非妊娠所特有, 還可出現於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 這是由於體內激素水準的迅速增高產生的全身變化及對皮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