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早晚溫差大, 不少准媽媽因此吃了苦頭。 昨天早上, 一位剛懷孕19周的准媽媽在市三醫院皮膚科看帶狀皰疹, 說自己衛生工作都做得很好, 也很注意飲食, 更不會因勞累引起, 因為自從知道自己懷孕後就休息在家養胎了, 但是怎麼也想不到患上帶狀皰疹了。
這位准媽媽32歲, 懷孕已經19周, 剛開始發現腰局部很疼, 下腹部也疼。 兩天后發現腰部有一塊紅斑, 很快變成帶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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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單筠筠主任醫師解釋, 天氣冷熱多變, 一些呼吸道的病毒感染容易流行, 導致孕婦因抵抗力下降引起帶狀皰疹。 孕婦們應關注氣候變化, 及時添加衣服, 注意保暖, 適當做一些戶外活動, 但要避免或少去人多擁擠的地方。
那麼, 不小心患了病的孕媽用藥時要遵守哪些原則呢?
孕婦用藥對胎兒有影響, 所以有些人對醫生開的藥一概不用, 而有些病不及時治療會加速對孕婦身體的危害, 繼而影響胎兒。 因此孕婦用藥需慎重也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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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藥物的應用均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2、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 則不要用。
3、必須用藥時, 則盡可能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 則應終止妊娠。
4、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 以防發生意外。
5、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
6、根據治療效果, 儘量縮短用藥療程, 及時減量或停藥。
7、服用藥物時, 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8、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 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 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