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娩方式的選擇:心臟病孕婦的分娩方式, 主要取決於心功能狀態及產科情況。
(1)剖宮產:剖宮產可在較短時間內結束分娩, 從而避免長時間子宮收縮所引起的血流動力學變化, 減輕疲勞和疼痛等引起的心臟負荷。 此外, 在持續硬膜外麻醉下進行手術過程中, 孕婦血壓、平均動脈壓及心率的變化均較經陰☆禁☆道分娩為小。 然而, 手術增加感染和出血的機會, 手術本身也是一種負擔。
選擇分娩方式
因此, 當存在產科原因時(如胎位異常、胎兒較大等情況), 可適當放寬剖宮產指征, 但僅於心功能Ⅲ~Ⅳ級、活動性風濕熱、肺動脈高壓或肺淤血、主動脈縮窄等情況下,
Advertisiment
(2)陰☆禁☆道分娩:心功能Ⅰ~Ⅱ級者, 除非有產科併發症, 原則上經陰☆禁☆道分娩。 心臟病孕婦的平均產程和正常孕婦相比, 無明顯差別, 但必須由專人負責密切監護。 臨床後即選用抗生素預防感染, 使待產婦取半臥位, 並給吸氧。 如宮縮較強, 陣痛難忍, 可予以呱替定(杜冷丁)50~100mg肌肉注射;亦可採用持續硬膜外麻醉, 既可減輕疼痛, 又有利於第二產程的處理。 嚴密觀察心率與呼吸頻率, 第一產程中, 每小時測一次;第二產程中每10分鐘測一次。
宮縮間歇期內, 如心率>100次/分或兩側肺底出現細小濕囉音並有輕度氣促,
Advertisiment
胎兒前肩娩出後, 立即肌肉注射嗎啡10mg、縮宮素10u。 胎盤娩出後, 腹部加壓砂袋(1kg重)。 密切觀察血壓、脈搏及子宮縮變情況。 記錄陰☆禁☆道出血量。
2.產褥期處理要點:由於加強孕期及產時監護, 患者多能順利過關。 但是, 若放鬆產褥期監護, 則很有可能功虧一簣。 據統計75%心臟病孕產婦死亡發生于產褥早期。
分娩知識
(1)繼續用抗生素防止感染, 以杜絕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的發生。
(2)曾有心力衰竭的產婦, 應繼續服用強心藥物。
Advertisiment
(3)注意體溫、脈搏、呼吸及血壓變化, 子宮縮複與出血情況。
(4)產後臥床休息24~72小時, 重症心臟病產婦應取半臥位以減少回心血量, 並吸氧。 如無心力衰竭表現, 鼓勵早期起床活動。 有心力衰竭者, 則臥床休息期間應多活動下肢, 以防血栓性靜脈炎。
(5)心功能Ⅲ級以上的產婦, 產後不授乳。 哺乳增加機體代謝與液量需要, 可使病情加重。
(6)產後至少住院觀察2周, 待心功能好轉後始可出院。 出院後仍需充分休息, 限制活動量。 嚴格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