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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算一算體重超標不

孕媽媽總擔心孩子的營養不夠, 大吃大喝, 最終導致孩子體重超標, 不僅造成孕婦負擔過重、生產危險因素增多, 還給未來孩子的健康埋下隱患。 孕期體重怎樣增長正常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整個孕期, 孕媽媽體重增加12.5公斤左右是正常的。 這12.5公斤都包含什麼東西的重量呢?第一為妊娠的產物, 如胎兒、胎盤和羊水, 總增加量為4.7公斤;第二是母體乳腺、子宮等組織的增長, 以及血液和細胞外液的增加, 總增加量為3.75公斤;第三是為泌乳而儲備的脂肪, 約4公斤。 其中胎兒、胎盤、羊水、增加的血漿容量及增大的乳腺和子宮稱為必要性體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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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不同時期, 體重增加的快慢不一樣, 妊娠各期平均每週增重推薦值如下:孕0~10周增加0.65公斤;10~20周為每週0.335公斤;20~30周為每週0.45公斤;30~40周為每週0.33公斤。

正常情況下, 女性懷孕後, 長在自己身上的脂肪約有4公斤。 孕10~30周, 胚胎還未快速增長, 這個時期孕媽媽體脂增加最快。 孕30周後, 胎兒快速生長, 而孕媽媽體脂的增加趨於緩慢。 孕期體脂的增加是孕末期或產後泌乳所需能量的儲備, 對泌乳是極為重要的。 孕期脂肪儲存的部位集中在腹部、背部、大腿上部。

孕婦的體重是孕期營養的重要標誌, 增長過多過少對母子健康均不利。 如果孩子過大, 出生體重大於4公斤即被稱為巨大兒, 屬於病理性體重, 出生後容易發生產後低血糖等各種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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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產後沒有立即表現出來, 也會使成年後繼發肥胖、高血脂、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的危險性明顯增加。 因此, 從孕中期開始應每週稱量和記錄體重, 根據體重的增加調整食物攝入量。

孕期體重適宜增加的目標值因孕前體重而異。 可以參照以下標準:

1.孕前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0%的, 孕期體重增加以7~8公斤為宜, 因孕前體重超過正常, 孕期只需考慮必要性體重增加, 孕中期開始每週體重增加不宜超過300克。

2.孕前體重正常, 孕期體重增加的適宜值為12公斤, 孕中期開始每週體重增加為400克。

3.孕前體重低於標準體重10%的, 孕期體重增加的目標值為14~15公斤, 孕中期開始周體重增加為500克。

名詞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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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體重:是反映正常體重的指標, 用身高與體重的關係來表示。

男性標準體重:(身高cm-80)×70﹪

女性標準體重:(身高cm-70)×60﹪

體重在標準體重正負10﹪之間的為正常體重, 在標準體重正負10﹪~20﹪之間的為體重過重或過輕, 在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的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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