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啥時第一次正式產檢?
核心提示:懷孕後定期產檢可以及早發現孕產疾病, 幫助准媽媽平安健康的度過孕期, 那麼, 你知道懷孕後第一次正式產檢是何時嗎?
第一次正式產檢:領取“孕婦健康手冊”、做各項基本檢查。
那麼, 准媽媽懷孕後的第一次正式產檢是在什麼時候呢?
每位准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 都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
由於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 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日後醫師為每位准媽媽做各項產檢時, 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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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主要包括:
量體重和血壓。
進行問診:醫師通常會問准媽媽未懷孕前的體重數, 以作為日後准媽媽孕期體重增加的參考依據。 整個孕期中理想的體重增加值為10~12.5千克。
聽寶寶心跳:醫師運用多普勒胎心儀來聽寶寶的心跳。
驗尿:主要是驗准媽媽的糖尿及蛋白尿兩項數值, 以判斷准媽媽本身是否已有糖尿病或耐糖不佳、分泌胰島素的代謝性疾病、腎臟功能健全與否(代謝蛋白質問題)、子癇前症、妊娠糖尿病等各項疾病。
身體各部位檢查:醫師會針對准媽媽的甲狀腺、乳☆禁☆房、骨盆腔來做檢查。 由於骨盆腔是以內診方式進行檢查, 為避免過於刺激子宮, 所以, 醫師會讓准媽媽平躺在診斷臺上, 以手來觸摸准媽媽腹部上方是否有腫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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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准媽媽做抽血檢驗, 主要是驗准媽媽的血型、血紅蛋白(檢視准媽媽貧血程度)、肝功、腎功及梅毒、乙肝、愛滋病等, 好為未來做防範。
檢查子宮大小:准媽媽從孕期第6周開始, 子宮開始逐漸變大;到了孕期第12周時, 子宮底會在恥骨聯合的上方;到孕期第20周時, 會跨過骨盆腔到肚臍位。 因此, 從孕期20周到35周, 醫師為准媽媽從恥骨聯合的地方到子宮底所量出的釐米數, 可大致等於為胎兒周數。 此周數也可作為胎兒正常發育與否的依據, 通常會以±3釐米來做一推斷, 即小於3釐米, 代表胎兒較小;大於3釐米, 代表胎兒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