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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照了X光 胎兒還能要嗎?

X光片、B超、CT、MRI等影像學檢查已經成為臨床醫學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很多准父母們擔心, 這些檢查的“輻射”會傷害胎兒, 例如引起畸胎或以後得白血病。 部分孕婦知道自己被“照過”後, 為了生一個健康的寶寶, 一咬牙就去墮胎了。 大劑量的電離輻射很可怕, 但更可怕的是無知。 照X光片的輻射劑量遠低於引起胎兒問題的最低劑量, 而實際上醫生一般不會直接建議是否終止妊娠, 而是由孕婦知情同意後自行選擇。

X射線:胸片小case, CT很“大劑”

不少女性在無意中懷孕, 以為是“月經不規律”而沒有察覺, 其間又恰好做了X射線類的影像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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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單位體檢中做了透視或者胸片, 發現懷孕後就很擔心是否會影響胎兒, 是否有必要終止妊娠。 X射線對胚胎或胎兒的影響有以下幾方面:

1.流產:妊娠33天內(從孕婦末次月經開始時計算)是外界危險因素影響胚胎或胎兒的“全或無”反應期:在這段時間內, 胚胎接受過量的X射線可發生流產, 但這類極早期流產可能沒有明顯的表現, 又稱“生化妊娠”, 女性可能只是感覺月經推遲了幾天, 細心的女性如果驗尿就會發現HCG(絨毛膜促性腺激素)陽性;如果沒有流產, 胎兒發生其他問題的風險就不會明顯增加, 即通常沒有問題。

2.致畸:妊娠33天以後到3個月末是致畸的敏感期, 其間胎兒大量器官集中發育, 但也有部分器官的致畸敏感期會持續到孕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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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研究發現, 在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後受到輻射的孕婦容易生下小頭畸形、智力發育障礙或者其他系統發育遲緩的嬰兒。 妊娠4~22周之間的胎兒最容易受到電離輻射影響而發生畸形。 理論上講, 孕婦接受5~15rad的放射劑量就可能產生胎兒畸形。 常見X射線檢查的放射劑量為:X光胸片單次為0.00007rad, 要照71429次才能超過5rad的最低標準。 X光胸透的放射劑量約為胸片的5~10倍, 以最多的10倍計算也要照7000多次才超標。 牙科X光檢查單次為0.0001rad, 要照5萬次才超標。 鋇灌腸X光檢查單次為3.986rad, 照兩次就超標。 腹部CT單次為2.6rad, 照兩次就超標。

3.致癌:X射線可增加胎兒出生後容易罹患惡性腫瘤(如兒童白血病)的風險。 與未接觸輻射者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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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孕早期、中期、晚期暴露在輻射中罹患惡性腫瘤的風險為3.19倍、1.29倍、1.30倍。 注意, 這是“相對風險”, 而惡性腫瘤的發生率通常很低, 例如十萬分之一, 3倍的相對風險也只是發病率升高到十萬分之三, 實際上還是很低的。

孕婦瞭解X射線風險後需自行選擇

對於X射線的風險, 孕婦很希望醫生能回答“能不能照”或者“要不要胎”。 對此鄧敏端稱, 醫生只能評估風險, 一般不可能回答會不會有事, 因為風險都是理論上的計算, 而對於個體而言, 只存在是與否兩種可能。 醫生永遠無法承諾胎兒絕對不會有問題, 選擇最終還是由患方做。 他提醒以下3點:

1.即使孕婦沒有吃藥、接受放射線等危險因素, 也存在“背景風險”。 例如, 普通人群發生自然流產、胎兒畸形、胎兒發育異常、兒童罹患惡性腫瘤等的總體危險達到千分之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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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多數是極早期的自然流產, 常表現為“月經推遲”或“月經不規律”, 多見於年紀大的女性。 如果孕婦接受了放射線等危險因素, 那麼胎兒出現異常的總體風險等於放射線產生的額外風險加上“背景風險”的總和。 因此, 需要對這個問題進行客觀分析, 不能將胎兒出現問題的原因籠統地歸罪於接受了放射線。

2.X射線沒有普通人想像中的那麼可怕。 有研究顯示, 接觸了0.5rad的照射量後, 發生不良影響的機會僅在原有的風險基礎上增加千分之0.17, 即大約每6000個接受該劑量X射線輻射的胎兒才有1個會因此出現不良的結局。

3.要不要終止妊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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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胎兒接受的輻射劑量嚴重超標, 醫生可能建議終止妊娠, 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 美國婦產科協會的相關指南稱, 孕期X射線暴露不是治療性流產的指征。 換言之, 醫生不會因為孕婦曾經做過X光檢查而建議做治療性流產、引產。

沒有電離輻射的危險

B超是產科常做的檢查, 孕期B超檢查是安全的, 不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長時間、大劑量、高頻的超聲波照射可引起孕囊空化的現象, 但這種情況一般只出現在動物模型實驗中, 臨床上所用的超聲檢查並非如此, 不必擔心。

MRI(核磁共振)與B超一樣, 都不屬於放射性的檢查, 不會產生電離輻射。 少數動物胎兒研究發現孕早期暴露在MRI檢查的磁場中可能致畸, 但也有的動物實驗未發現有影響, 而目前還沒有人類實驗的資料。1991年版的英國“放射防護指南”認為孕早期不適宜做MRI,但2007年版的美國“放射安全指南”認為,只要患者能接受MRI的風險利弊,可以在孕期的任何階段做,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的最新指南則要求MRI儀器應標明胎兒檢查“尚未建立安全性評估”的字樣。做MRI檢查的大多數情況是孕婦有其他病,需要進一步查明病情和治療,而B超等常規檢查又未能確診,“目前一般認為孕晚期進行MRI檢查是相對安全的,評估各種利弊後可根據病情需要選擇,應盡可能避免在孕早期做MRI。”

而目前還沒有人類實驗的資料。1991年版的英國“放射防護指南”認為孕早期不適宜做MRI,但2007年版的美國“放射安全指南”認為,只要患者能接受MRI的風險利弊,可以在孕期的任何階段做,而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的最新指南則要求MRI儀器應標明胎兒檢查“尚未建立安全性評估”的字樣。做MRI檢查的大多數情況是孕婦有其他病,需要進一步查明病情和治療,而B超等常規檢查又未能確診,“目前一般認為孕晚期進行MRI檢查是相對安全的,評估各種利弊後可根據病情需要選擇,應盡可能避免在孕早期做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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