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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不宜多次做超聲檢查

135××××5486的讀者:

我懷孕後的前5個月內一共做了5次B超, 其中第二個月由於陰☆禁☆道流血做了兩次, 請問B超做多了對胎兒有影響嗎?

鄭大一附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韓麗萍:

用於醫學診斷的超聲都是低強度的, 對孕婦和胎兒基本沒有危害和副作用, 所以孕期B超並無嚴格的次數限制。 但由於妊娠早期胚胎處於致畸敏感期, 妊娠前3個月內不宜多次做超聲檢查。 一般在孕期裡要做四次B超, 分別是在懷孕早期(孕10周左右)、懷孕中期(孕20周左右)、懷孕晚期(孕37周左右)及分娩前。 孕早期B超檢查, 可較準確地估計胎齡, 判斷是宮內孕還是宮外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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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單胎還是多胎, 明確有無合併子宮畸形等;中期B超檢查主要用於篩查胎兒畸形, 同時還可以觀察胎盤和羊水的情況;晚期B超可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及胎盤和羊水性狀。 分娩前超聲檢查可瞭解胎位是否正常, 預測胎兒體重, 確定胎盤、臍帶的位置和羊水的多少。 但並不是說只能做這四次, 如果在妊娠期發現有異常情況, 如懷疑胎兒畸形、胎兒發育過大或過小、羊水過多或過少、胎盤異常、妊娠過期等, 都需隨時做B超檢查。 這位孕婦在懷孕第二個月時做的兩次B超是出於保胎的考慮, 必不可少。 建議孕婦以後產前檢查聽取專業醫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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