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使用藥物,是否一定對胎兒造成損害?

藥物對胎寶貝各生長發育階段的影響不同。 在受精卵種植在子宮內膜之前, 即妊娠3周內(從末次月經日期算起)不受藥物影響;妊娠4周時由於胚胎組織未分化, 藥物的不良影響可能引起胚胎死亡、流產;從妊娠第5周開始至10周是胚胎器官形成階段, 是用藥致畸的高度危險期, 此時如果使用某些藥物, 就可能致胎兒畸形或出生後器官功能障礙;妊娠12周以後, 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 藥物致畸作用就大為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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