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初期, 胎兒著床尚不穩定, 一些細微的小事就可能給孕婦帶來大的危險。 因此, 孕早期, 特別是一些有流產記錄的孕婦, 一定小心謹慎, 避免因不當行為引起腹痛、陰☆禁☆道流血等症狀, 進而造成孕早期流產。
有習慣性流產史的孕婦, 發生流產以後, 不宜馬上懷孕, 最好間隔1年以上, 讓子宮獲得較好的修整與休息。 再次懷孕後, 除按時應用保胎藥物外, 還要避免體力勞動, 注意臥床休息, 暫停夫妻性☆禁☆生☆禁☆活。 這些措施對於防止再度流產非常必要。 什麼樣的孕婦需要保胎?
除有流產、早產、多胎懷孕等懷孕併發症的孕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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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並不是生病, 因此一般性的工作可以照常, 但是有下列情形時, 工作最好停止或轉換其他工作:有流產、早產現象, 或前置胎盤造成陰☆禁☆道出血時, 必須停止工作;有妊娠毒血症、懷雙胞胎或胎兒體重過輕時, 最好多休息;工作場所含有毒物時, 最好調換工作場所, 遠離放射線劑量高的工作場所, 如核能電廠、放射線檢驗室或治療室;美容師、教師或護理人員因工作的性質常需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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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孕婦要注意護膚品的使用, 如儘量少用香熏美容護膚, 尤其是懷孕3個月內的孕婦最好不用, 因為香精油可能造成胎兒流產。 孕婦可以化淡妝, 但絕不能濃妝豔抹, 因為化妝品中可能含有對人體不利的成分, 進而對胎兒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