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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藥物可致胎兒畸形?

最近看到很多備孕中的JM們, 因各種原因使用了一些藥物後才發現自己懷孕了, 非常擔心藥物是否對胎兒造成影響, 准媽媽們也為了寶寶的去留問題而彷徨不定。 就找了一些孕早期藥物對胎兒到底有多大影響的資料給大家, 希望對備孕和剛剛懷孕的JM們有點兒幫助吧!

判斷妊娠早期用藥對胎兒究竟有無影響, 記住懷孕的時間非常重要。 影響的大小分三個階段。
胚胎發育的極早期(停經後42天內)。 此時胚胎的細胞數較少, 但都是全能細胞。 如果在這個時期某個細胞受到影響, 其他細胞可以代替它的功能;若受到影響的細胞數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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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就會死亡。 也就是說, 這個時期藥物或其它外界因素對胚胎的影響是:要麼不影響, 要麼導致胎兒死亡。
胎兒的器官發育期(停經42天至3個月)。 此時期是胎兒的器官發育的階段, 是胚胎由幾個細胞分化、發育成一個“與大人一樣模樣的小人兒”時期。 此時如果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 很容易導致胎兒畸形, 這是孕期用藥最危險的時期。
3個月後的胎兒已基本成型。 主要是器官的長大和功能成熟。 此時, 藥物導致胎兒畸形的幾率也減小。
孕早期(受精1-8周)所服藥後的影響
孕期用藥不只和用藥種類有關, 還和用藥劑量、懷孕時間有關。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後1周內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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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 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 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 但組織尚未分化, 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 並不引起致畸, 屬安全期。 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不必過分擔心, 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 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 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 可用可不用的, 或暫時可停藥的, 就不用。 如必須用藥, 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如繼續妊娠, 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 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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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可查閱由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全球藥物審查最嚴格的機構之一)最新頒佈的妊娠藥物分級(共分五級:A、B、C、D、X級), 供臨床選擇孕期安全用藥參考。

A級是已證實對人類胎兒無不良影響, 是最安全的。 如抗甲狀腺素的甲狀腺片。
B級是對胎兒無危害證據, 動物實驗可能對胎兒有害。 如抗感染藥物中的青黴素、頭孢唑琳(先鋒黴素V)、頭孢曲松(頭孢三嗪)、大觀黴素(壯觀黴素)、紅黴素、林可黴素(潔黴素)、克林黴素(氯潔黴素)、磺胺甲惡唑(新諾明)、乙胺丁醇、甲硝唑等;降壓藥中的硫酸鎂;降糖藥中的胰島素;激素中的潑尼松;以及消炎痛等。
C級是不能排除危害性, 動物實驗可能對胎兒有害(致畸或致死), 但並未在人類身上充分研究, 或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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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抗感染藥物中的慶大黴素、妥布黴素、螺旋黴素、氯黴素、環丙沙星、甲氧卞啶、異煙肼(雷米封)等;降壓藥中的心痛定、消普鈉、尼莫地平等;解熱的阿司匹林;治療哮喘的氨茶鹼、麻黃堿、舒喘靈;激素中的地塞米松;以及肝素、狂犬疫苗、鼠疫疫苗等。
D級是有危害人類胎兒的明確證據, 但治療孕婦疾病的效益明顯超過藥物的危害, 如孕婦病情嚴重, 應用其它安全藥物無效時可以應用。 如抗感染藥物中的鏈黴素、卡那黴素、四環素、土黴素、鹽酸米諾環素(美滿黴素);降壓藥中的卡托普利;神經系統藥物中的魯米那、安定;利尿的氫氯塞嗪;以及碘化鉀、華法令和抗癌藥物。
X級是對人類或動物的胎兒都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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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或即將妊娠的婦女應該禁用的藥物。 如抗感染藥物中的病毒唑等、激素中的乙烯雌酚、米非司酮、氯米芬、達那唑;以及麻疹疫苗、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牛痘疫苗、風疹病毒疫苗等。
(責任編輯: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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