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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

孕晚期是28-40周。

(1)孕晚期將接近臨產期, 一定要堅持產前檢查。 28-36周, 至少兩周檢查一次;36周後, 須每週檢查 。

(2)加強營養, 保證睡眠, 注意衛生, 適當活動。

(3)控制食鹽攝入, 不宜過重或蹲位勞動, 不宜盆浴, 禁止同房, 以免早產、早破水。

(4)學會自我和家庭監護, 能聽胎心, 數胎動, 摸胎位, 測量子宮高度等。 如胎動12小時少於20次, 胎 心每分種少於120次、多於160次或不規則運動, 應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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