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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28周後,孕婦應該要瞭解的知識

產檢時間

如無異常, 28-36周每兩周產檢一次, 36周以後每週產檢一次。

內容

常規檢查

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胎位、胎心、先露與骨盆入口的關係, 瞭解胎兒的生長情況。

測骨盆

34周時測量骨盆, 37周時估計胎兒體重並根據胎兒大小和骨盆情況預測分娩方式。

化驗

血尿常規(4週一次);複查肝腎功能

B超

足月前4-6週一次B超, 足月後至少2週一次B超, 重點監測羊水量, 警惕胎盤功能不良。

胎心監護

36周以後每週一次;胎動不好時或有妊娠合併症或併發症時, 監護應提早做。

健康宣教

自測胎動

自孕28周始, 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記數一小時胎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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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每小時大於3次為正常, 若胎動次數

以下情況應立即就診

①有雙下肢水腫逐漸加重, 自感頭暈、頭痛、視物模糊時;②有心悸、氣短或夜間不能平臥時;③孕期突然發生陰☆禁☆道大出血, 無論是否伴宮縮;④自感胎動突然增多或突然減少或消失;⑤孕37周之前出現宮縮或陰☆禁☆道出血, 或孕41周仍未出現宮縮;⑥足月後陰☆禁☆道有少量見紅伴不規律腹痛、腰酸及下墜感;⑦無宮縮而突然發生陰☆禁☆道流水, 可疑胎膜早破時(只能平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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