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期做第2次。 大約懷孕20-22周時, 需要做第二次B超檢查, 以便瞭解胎兒生長發育大體情況。 這時, 胎兒整體及內部結構均能顯示出來, 可以診斷胎兒畸形, 特別是神經管畸形, 如無腦兒、脊柱裂、明顯的腦積水、腦脊膜膨出等;有些內臟畸形也可以診斷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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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 如果胎兒出現畸形, 此時中止妊娠 (需根據產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 是比較適宜的。
在28周-32周做第三次。 懷孕28周—32周, 此時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從而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 主要起到調整胎位的作用。
懷孕晚期做第四次。 在38周以後到預產期前做第四次B超, 可以明確羊水的量和胎盤的功能, 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 如果有羊水過少, 胎盤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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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強調, B超的主要作用在於減少圍產期新生兒死亡率, 保證優生優育, 每個懷孕婦女都應該科學對待B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