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學領域中, B超為疾病的診斷立下了汗馬功勞, 經過四十多年的臨床實踐和研究, B超的應用越來越廣泛, 鑒於它對人體無傷害, 也越來越受到患者的青睞。 在婦產科疾病診斷中, B超的應用更加重要;尤其是在產科, 它能夠直觀地顯示胚胎在宮內發育的全過程, 自停經第五週一直到整個臨床妊娠期, 均可用超聲顯像作出有效的診斷, 獲得胎心、胎動的資料早於其他檢查, 不僅是確診妊娠的依據, 且能鑒別胚胎是否存活, 中晚期妊娠可提供生長發育的資料, 對某些胎兒畸形及胎盤的形態與位置異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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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超聲的發展, 使孕早期絨毛的吸取, 臍帶和羊水的穿刺定位更為安全可靠。 超聲顯像已成為產科臨床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 幾乎每個孕婦都曾經歷過B超檢查。
對B超的質疑
然而, 隨著優生優育觀念深入到千家萬戶, 隨著生活水準和文化素養不段提高, 人們不斷探索人類如何使下一代更加健康聰明, 而不再是生存率的提高, 人們更加注重的是生命的品質。 B超是產科中應用最為廣泛的檢查手段, 醫學領域、社會、家庭, 還有那些等待做爸爸媽媽的准父母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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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對B超安全性的研究
B超對胎兒到底有無傷害, 在醫學領域中尚沒有權威性定論, 可謂眾說紛紜, 大多數學者認為B超檢查對胎兒沒有肯定的傷害。 從B超原理上分析, B超是超聲傳導, 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 是一種聲波傳導, 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麼傷害。 但如果聲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 又聚集很長的時間的話, 就會有熱效應, 這種熱效應達到一定程度時, 可能會對人體組織產生不良的影響, 影響細胞內的物質, 包括染色體。 理論上是高強度的超聲波可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 對組織產生傷害, 但事實上, 醫學使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 低於94毫瓦/立方釐米, 對胎兒是沒有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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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這並不意味著在整個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B超檢查, 而沒有時間和次數的限制。
曾經有學者做過這樣的實驗, 對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兒眼睛的晶狀體和角膜進行B超照射, 發現沒有照射過的, 沒有任何影響, 照射五分鐘的, 角膜或晶狀體有輕度水腫, 照射十分鐘的, 水腫程度較照射五分鐘的重一些, 但是可逆的, 停止照射後可恢復正常。 如果照射時間超過了二十分鐘, 改變就不可逆了。 所以, 有學者建議, 一次B超的時間不要超過五分鐘。
還有科學家研究發現, 超聲檢查至少對妊娠三個月內的胎兒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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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科學家稱, 有證據表明, 孕期內進行B超檢查, 可能影響胎兒的大腦發育。 他們的結論是基於:接受過超聲波照射的男嬰, 出左撇子的比例偏高。 他們認為, 男嬰的中樞神經系統很可能在超聲波透視過程中受到影響。 然而, 斯德哥爾摩的卡洛林斯卡研究院的一位教授希望孕婦不要因為研究報告而拒絕接受超聲波檢查。 他說, 至今沒有證據證明嬰兒大腦受到損害。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在必要時才運用超聲,如無充分的理由,胎兒不應該受到照射。美國超聲機構提出: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
B超檢查的功效
監測胎兒生長發育:人們熟悉比較熟悉的是測量胎兒的各部位,如測定胎頭至胎臀的長度,常用於在早期妊娠來測定胎兒的孕周,測定胎頭的雙頂徑、頭圍、腹圍及胎兒股骨的長度,來判斷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實際測量的某一胎兒數值,若低於第10百分位,或高於第90百分位,就是明顯地不正常了。此外,落後于正常生長發育的胎兒,有時還需測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如頭圍與腹圍的比例,更能很好地瞭解胎兒的生長情況了。
觀察胎兒的生理活動:產科醫生只能從腹壁外通過觸診的方法,來感覺胎兒的大小及胎位,憑藉聽診器來聽到胎兒的心跳,利用胎心監護儀記錄胎心率的變化,以上觀察胎兒的生理現象是不直觀的,B超使我們能夠直觀地看到胎兒在母體內的活動狀況,如:呼吸情況,胎兒的運動,包括整個身體大的運動,肢體的運動,胎兒的吞咽動作等,胎兒的張力是否良好,當胎兒在宮內缺氧受到損害時,這些活動就會明顯地減少或消失,目前這些胎兒生理活動的觀察已廣泛地用於臨床,來預報胎兒的安危。
測量羊水量:B超可以較準確地測量羊水量。羊水量對於胎兒生長發育是十分重要的,羊水過多或過少,都可能預示有胎兒畸形,在每一張超聲報告單中,醫生都會記錄羊水量的數值,超出此數值2~8釐米是在正常範圍內。
瞭解胎盤情況:胎盤的結構,胎盤的成熟情況,胎盤與子宮壁之間有無分離、出血,都是十分重要的情況。B超可以清楚地瞭解胎盤的位置是否正常,胎盤有無血管瘤的存在,胎盤是否成熟,胎盤是否與孕齡關係一致,胎盤與宮壁之間有無出血的存在,可以明確地診斷出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等危險情況的存在,對於臨床醫生做出正確的診斷是十分重要的。
發現胎兒畸形:B超檢查是發現胎兒畸形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一般在妊娠18~20周做B超可篩查胎兒有無畸形,因為此時胎兒的各個器官已發育成形,B超下容易看出有無畸形。如果在此期間發現胎兒畸形,容易終止妊娠,所以這段時間內做B超檢查十分重要,如消化道畸形,神經管畸形,如無腦兒、脊柱裂等。使用分辨清晰的B超儀,更可診斷出胎兒的小的肢體畸形,唇齶裂畸形等。
什麼情況下應該做B超
孕初期有陰dao出血,排除是否有宮外孕,是否有先兆流產,是否有葡萄胎。
妊娠周數與腹部大小不符時,瞭解胎兒發育情況,是否有胎停育。
瞭解是否有胎兒畸形,應該在妊娠18~20周做。
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是否有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多在妊娠中晚期。
臨產前估算胎兒大小,確定是否能夠經陰dao分娩。
當檢查懷疑胎位不正,又不能確定時,通過B超檢查幫助診斷。
妊娠超過預產期,要通過B超瞭解胎兒、羊水、胎盤情況。
孕期做多少次B超合適
孕期做多少次B超合適?這要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的話整個孕期做1~2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那麼,第一次B超在什麼時候做更合適呢?這也是很多孕婦關心的問題,為了胎兒的健康,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第一次超聲檢查,在這一期間,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仔細的B超檢查,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及時中止妊娠,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以後,如果沒有異常情況,可以一直等到妊娠最後幾周再做第二次B超檢查,估計胎兒的大小,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
如疑有胎兒生長遲緩,需通過數次B超檢查才可以很好地明確治療的效果,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因為羊水量越少,胎兒發生缺氧,出生時發生窒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多數國家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1~2次為宜。孕期到底需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必要,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尤其是不要B超來鑒別胎兒性別,因為,鑒別胎兒性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照射胎兒一個部位,這可能會由於B超的熱效應,給胎兒帶來傷害。從法律上講,如果沒有醫學指征,通過B超來做胎兒性別的鑒定並且人為地選擇某一性別的胎兒是違法的。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在必要時才運用超聲,如無充分的理由,胎兒不應該受到照射。美國超聲機構提出: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
B超檢查的功效
監測胎兒生長發育:人們熟悉比較熟悉的是測量胎兒的各部位,如測定胎頭至胎臀的長度,常用於在早期妊娠來測定胎兒的孕周,測定胎頭的雙頂徑、頭圍、腹圍及胎兒股骨的長度,來判斷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實際測量的某一胎兒數值,若低於第10百分位,或高於第90百分位,就是明顯地不正常了。此外,落後于正常生長發育的胎兒,有時還需測量身體各部分的比例,如頭圍與腹圍的比例,更能很好地瞭解胎兒的生長情況了。
觀察胎兒的生理活動:產科醫生只能從腹壁外通過觸診的方法,來感覺胎兒的大小及胎位,憑藉聽診器來聽到胎兒的心跳,利用胎心監護儀記錄胎心率的變化,以上觀察胎兒的生理現象是不直觀的,B超使我們能夠直觀地看到胎兒在母體內的活動狀況,如:呼吸情況,胎兒的運動,包括整個身體大的運動,肢體的運動,胎兒的吞咽動作等,胎兒的張力是否良好,當胎兒在宮內缺氧受到損害時,這些活動就會明顯地減少或消失,目前這些胎兒生理活動的觀察已廣泛地用於臨床,來預報胎兒的安危。
測量羊水量:B超可以較準確地測量羊水量。羊水量對於胎兒生長發育是十分重要的,羊水過多或過少,都可能預示有胎兒畸形,在每一張超聲報告單中,醫生都會記錄羊水量的數值,超出此數值2~8釐米是在正常範圍內。
瞭解胎盤情況:胎盤的結構,胎盤的成熟情況,胎盤與子宮壁之間有無分離、出血,都是十分重要的情況。B超可以清楚地瞭解胎盤的位置是否正常,胎盤有無血管瘤的存在,胎盤是否成熟,胎盤是否與孕齡關係一致,胎盤與宮壁之間有無出血的存在,可以明確地診斷出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等危險情況的存在,對於臨床醫生做出正確的診斷是十分重要的。
發現胎兒畸形:B超檢查是發現胎兒畸形的一個重要的手段,一般在妊娠18~20周做B超可篩查胎兒有無畸形,因為此時胎兒的各個器官已發育成形,B超下容易看出有無畸形。如果在此期間發現胎兒畸形,容易終止妊娠,所以這段時間內做B超檢查十分重要,如消化道畸形,神經管畸形,如無腦兒、脊柱裂等。使用分辨清晰的B超儀,更可診斷出胎兒的小的肢體畸形,唇齶裂畸形等。
什麼情況下應該做B超
孕初期有陰dao出血,排除是否有宮外孕,是否有先兆流產,是否有葡萄胎。
妊娠周數與腹部大小不符時,瞭解胎兒發育情況,是否有胎停育。
瞭解是否有胎兒畸形,應該在妊娠18~20周做。
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是否有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多在妊娠中晚期。
臨產前估算胎兒大小,確定是否能夠經陰dao分娩。
當檢查懷疑胎位不正,又不能確定時,通過B超檢查幫助診斷。
妊娠超過預產期,要通過B超瞭解胎兒、羊水、胎盤情況。
孕期做多少次B超合適
孕期做多少次B超合適?這要根據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妊娠期間一切正常的話整個孕期做1~2次B超檢查就可以了。那麼,第一次B超在什麼時候做更合適呢?這也是很多孕婦關心的問題,為了胎兒的健康,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在妊娠18~20周做第一次超聲檢查,在這一期間,胎兒的各個臟器已發育完全,仔細的B超檢查,可看到每一個重要的臟器有無異常。可以早期發現胎兒畸形,及時中止妊娠,對母親身體的影響也較小。以後,如果沒有異常情況,可以一直等到妊娠最後幾周再做第二次B超檢查,估計胎兒的大小,瞭解胎盤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
如疑有胎兒生長遲緩,需通過數次B超檢查才可以很好地明確治療的效果,妊娠晚期如果羊水減少,則需要多次B超檢查,因為羊水量越少,胎兒發生缺氧,出生時發生窒息的可能性就越大。
目前多數國家主張正常的孕期B超檢查做1~2次為宜。孕期到底需要做多少次B超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必要,不要頻繁做B超檢查,尤其是不要B超來鑒別胎兒性別,因為,鑒別胎兒性別需要比較長的時間照射胎兒一個部位,這可能會由於B超的熱效應,給胎兒帶來傷害。從法律上講,如果沒有醫學指征,通過B超來做胎兒性別的鑒定並且人為地選擇某一性別的胎兒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