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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能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孕期不能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氨基糖甙類抗生素最常見、較嚴重的不良反應是腎毒性和耳毒性, 對孕婦和胎兒都有一定危害。

孕期不能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對胎兒的影響與三個因素有關:

用藥時的胎齡 一般藥物致畸的敏感時期是受精後第15~60天。 胚胎第4周耳朵及神經開始生長發育, 直至7個月完成。 氨基糖甙類抗生素具有耳毒性, 對發育完全的聽神經也有損害, 故其應用時間的限制不僅在器官形成期。

藥物的性質 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將藥物對胎兒危險性分為5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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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A、B、C、D及X級。 氨基糖甙類藥物如鏈黴素、卡那黴素和妥布黴素屬於D級, 即對胎兒的危害有明確的證據, 除非在搶救孕婦而又沒有其他藥物代替時才用。 而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和新黴素屬於C級, 即在動物實驗中對胎仔有致畸或殺死胚胎的作用, 而對人沒有相應的研究, 此類藥物在選擇應用時比較困難, 要十分慎重。 一般來說 , 孕期最好不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藥物的劑量 有些人由於不知道懷孕, 打了一針或服了幾片上述藥物, 是否對胎兒有影響, 應該怎麼觀察?

國內曾有報導, 檢查胎兒的聽力器官發育、瞭解聽功能, 可在妊娠27周以後, 做聲振刺激試驗。 孕齡27周以後聽力正常、聽功能成熟的胎兒, 對聲振刺激經耳蝸感受及聽覺通路傳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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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通過神經反應, 改變胎兒的行為狀態, 表現為胎心加速、胎動增加。

對於胎兒聲振試驗陰性者, 可於出生後做聽性腦幹反應測試。 用≤60分貝, 受測者潛伏期正常者為正常, 潛伏期延長為異常;對本項測試異常或可疑者, 可於3、6個月及1年後複查。 這項測試應由專業醫師進行, 以便得出正確結論。

小編總結:孕前為了保證胎兒的健康發育, 達到優生優育, 應該謹慎使用藥物, 孕期不能用氨基糖甙類抗生素, 否則會對胎兒造成不良的影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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